優卡集團香港上市,證監會反饋意見涉架構合規、外商准入、金融業務等

來自四川成都的金融居間機構科技服務商優卡集團,於2024年5月31日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擬香港上市。6月28日中國證監會接收其上市備案申請,本周中國證監會國際司對優卡集團出具補充材料要求:

優卡集團

請你公司補充說明以下事項,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關於股權控制架構。股權控制架構設立的合規性,包括但不限於搭建涉及的外商投資等監管程序履行情況,並就合規性出具結論性意見。


二、關於股權變動。2024年1月和4月,成都優卡數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變動的定價依據及稅費繳納情況,並就合規性出具結論性意見。


三、關於規範運作。

1、你公司境內運營實體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市場調查相關領域,請進一步核查是否實際從事相關業務,並就相關業務是否屬於外商限制或禁止領域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2、你公司境內運營實體是否實際從事經營範圍中包含的「廣告設計、代理;廣告製作;廣告發佈」等業務。如實際從事,請說明具體業務模式。

3、業務開展過程中收集及儲存的數據信息類型、規模、來源、使用情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向境外提供個人用戶信息,上市前後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四、關於金融業務。

1、你公司為金融居間機構提供的精準營銷服務,是否涉及徵信業務,業務開展是否符合徵信相關規定;

2、公司業務開展是否符合《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並說明該規定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

3、你公司業務經營是否涉及貸後催收服務,是否存在用不合規方式進行催收的情形;

4、你公司報告期內各年為金融居間機構提供精準營銷服務規模、前五大客戶名稱和來自該等客戶的收入佔比;

5、你公司報告期內為金融居間機構提供精準營銷服務是否存在被主管機構採取監管措施或實施處罰等情形,是否出現重大償債風險等經營異常事項,是否構成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控股股東26歲、金融居間機構科技服務商「優卡集團」,來自四川成都,遞交招股書,擬香港上市,民銀資本獨家保薦

優卡集團招股書鏈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517/documents/sehk24053102358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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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qswh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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