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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對普華永道涉及恆大地產2018年審計項目的違法行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共1.16億元(人民幣,下同)的行政處罰。同時,對普華永道警告、暫停經營業務6個月、撤銷普華永道廣州分所的行政處罰。 -
中國證監會沒收普華永道案涉期間全部業務收入2774萬元,並處以頂格罰款2.97億元,合計罰3.25億元,接近證監會此前三年對50多家次違法違規會計師事務所的罰沒款總和。
充分配合了監管機構的檢查工作,我們尊重並堅決服從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我們認識到,恆大地產的審計並沒有達到我們一直堅守的高標準以及社會各界的期望。我們決心以此為鑒,深刻反思,全面汲取教訓。我們對於因此事給客戶以及大家帶來的影響深表歉意,並將竭盡全力嬴回大家的信任。
財政部表示,經查,普華永道及其廣州分所在恆大地產2018年至2020年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明知恆大地產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不予指明,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出具虛假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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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2018年至2020年對恆大地產收入相關的主要審計程序,設計、實施存在嚴重缺陷,多項程序得出不實結論;2020年明知恆大地產提前確認收入而不予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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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喪失獨立性,為恆大地產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並在合併財務報表層面編製調整分錄以虛增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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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明知或應知道恆大地產存在大量貨幣資金受限,對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報不予指明,並透過各種方式隱瞞或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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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對恆大地產2020年虛增開發成本、隨意確認投資性房地產的重大會計錯誤不予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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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未保持職業懷疑,未發現恆大地產「明股實債」方式融資、合併財務報表範圍不準確導致的重大會計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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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對恆大地產未依規定揭露重大訴訟仲裁事項不予指明,其他應收款及審計抽樣、持續經營等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專案品質管制失效等。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2024年9月,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對普華永道及相關註冊會計師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在會計師事務所方面,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對普華永道涉及恆大地產2018年審計項目的違法行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共1.16億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普華永道警告、暫停經營業務6個月、撤銷普華永道廣州分所的行政處罰。
註冊會計師方面,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對恆大地產2018年至2020年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4名簽字註冊會計師湯振峰、魏澤、朱立為、蔡秀娟,給予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依據相關管理辦法,對陳耘濤、吳德恩、潘國威、陳智傑、陳君瑜、盧玉捷、金瑩等7名參與編製恆大地產合併財務報表的註冊會計師,給予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於香港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中國恆大集團提供審計服務的有關責任,財政部將通過跨境審計監管合作機制,積極協調配合香港會計及財務彙報局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下一步,財政部將持續加大財會監督力度,嚴厲打擊財務舞弊和審計造假行為,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中國證監會表示,普華永道為恆大地產2019年、2020年年報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為恆大地產20恆大02、20恆大03、20恆大04、20恆大05、21恆大01等5次債券發行出具保證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的聲明,普華永道製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普華永道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三款所述「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的情形,中證監依法責令改正,認定普華永道在上述期間執行的恆大地產1次債券發行審計、2次年報審計、2次半年度審閱、6次特殊目的審計項下的全部業務收入2774萬元均為違法業務收入,依法全部予以沒收,並按「沒一罰十」處頂格罰款2.77億元,同時對4次未收費債券發行審計服務按上限罰款2000萬元,對普華永道罰沒款總計3.25億元。
在案件查處過程中,中證監與財政部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共享信息、強化合力。在處罰裁量上,中證監依法對普華永道兩年間全部業務收入予以沒收,並處以頂格罰款,與財政部協同罰款共計4.41億元;在「資格罰」上,鑒於財政部已對普華永道作出暫停經營業務的行政處罰,暫停業務範圍涵蓋證券領域,不另行作出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將繼續堅決落實監管「長牙帶刺」、有稜有角要求,突出嚴監嚴管,持續加大對資本市場財務造假以及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平穩運行,全力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