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間,國泰君安、海通證券均發佈公告稱,對本次交易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國泰君安和海通證券A股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核查,涉及11名相關自然人買賣國泰君安和海通證券A股股票,均不構成內幕交易。
今年9月5日,國泰君安、海通證券雙雙公告稱,國泰君安與海通證券正在籌劃由國泰君安吸收合併海通證券並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11月21日,兩家公司於上交所發佈合併重組報告書(草案)、於港交所發佈聯合通函,進一步明確合併重組細節,並披露將於12月13日召開股東大會。
12月12日晚間,國泰君安、海通證券均發佈公告稱,對本次交易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國泰君安和海通證券A股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核查。
核查結果顯示,11名相關自然人買賣國泰君安和海通證券A股股票,包括國泰君安副總裁韓志達、國泰君安總審計師趙宏、國泰君安監事沈贇的母親熊曉華、國泰君安員工黃文欣的父親黃冠土等。
具體如下:
公告顯示,針對上述在自查期間買賣股票的行為,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分別出具自查報告或說明與承諾,均表示相關操作完全基於公開市場和個人獨立判斷,純屬個人投資行為,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無關,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情形。
除了自然人以外,相關機構買賣情況方面,主要如下:
國泰君安:
海通證券:
東方證券:
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各機構出具的情況說明,以上股票買賣行為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不存在關聯關係,不涉及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情形。
公告顯示,根據相關文件,基於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知情人核查範圍及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自查情況,並在上述內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報告、相關說明與承諾以及訪談確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關機構及人員在自查期間買賣國泰君安和/或海通證券A股股票的行為不構成內幕交易行為,其買賣股票行為不會對本次交易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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