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孖士打律師行的合伙人曾日華律師、招仲濠律師、方文傑律師、歐家銘律師,以及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香港交易所上周五就香港上市機制,刊發諮詢文件徵求公眾意見。根據建議,各板塊的上市要求有如下改變/分別:
1. 主板
- 市值門檻:由港幣2億提高至港幣5億
2. 創業板
- 中、英文都統一叫GEM
- 重新定位為中、小企板塊
- 現金流門檻:由兩年港幣2千萬提高至港幣 3千萬
- 市值門檻:由港幣1億提高至港幣1.5億
- 大股東禁售期由1年加至2年
- 強制上市要有公開發售
- 取消簡易轉主板程序
另外,有關建議推介了兩個新板塊供三類不同公司上巿:
3. 創新主板 (New Board Premium)
【新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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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要求跟原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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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已在NYSE及Nasdaq上市的公司享同股不同權在香港第二上市
4. 創新初板 (New Board Pro)
【新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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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開放給專業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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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業務紀錄或最低財務要求,不過市值至少2 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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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容許同股不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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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上市規定較寬鬆, 即不引用GL68-13 及 GL68-13A的合適性指引
我們將就香港上巿機制的最新發展在微信發佈更多文章,請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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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
曾日華
孖士打律師行合伙人
電話:+852 2843 2591
郵箱:derek.tsang@mayerbrownjsm.com
招仲濠
孖士打律師行合伙人
電話:+852 2843 2245
郵箱:jeckle.chiu@mayerbrownjsm.com
方文傑
孖士打律師行合伙人
電話:+852 2843 2299
郵箱:james.fong@mayerbrownjsm.com
歐家銘
孖士打律師行合伙人
電話:+852 2843 2254
郵箱:billy.au@mayerbrownjs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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