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營企業赴美上市常見誤區


1999年,證監會開放中國企業境外上市審批;2003年,證監會不再出具境外上市「無異議函」;2004年,國務院文件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企業到境外發行證券並上市;2012年,證監會取消「456」財務門檻;2014年,證監會簡化境外上市核准手續,取消財務審核。

   不論是中國的A股上市還是美國的中概股上市,都是一片熱潮。A股IPO狂潮的衝擊讓很多企業家心有餘而力不足,但是對於赴美上市,多數民營企業家稱 「望塵莫及」,在洽談中了解到他們都存在以下共同的錯誤認識,因此本文對中國民營企業赴美上市常見誤區作以下解析,希望讀者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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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一:SEC對中國背景擬上市企業的審核會很嚴格,難上市

 

美國是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資本市場——最大、最健全、最透明。從最小的、新設立的公司到最大的公司,都可在美國資本市場找到對應的板塊進行上市融資。其多層次的市場結構包括有:紐交所(NYSE)、納斯達克(NASDAQ)、美交所(AMEX)、OTCBB(同級有OTCQX 及OTCQB)、粉單等。美股彙集了來自全球的優秀公司,同樣, 全世界的投資者都願意將錢投到這個蓬勃的資本市場中。

 

與國內A股相比,去美國上市要寬鬆得多。區別於國內A股的「核准制」,美國對擬上市企業的審核採取的是「登記制」,只要信息披露、財務報表符合美國標準,企業就可獲得機會上市,上市的成功率是很高的,上市的形式也多種多樣,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上市。而且,以反向併購方式上市的公眾公司只需在收購完成之後向SEC報備相關變更事項即可。儘管SEC和FINRA近期內表示會對擬上市中國企業的嚴加把關, 但不可能觸及「登記制」下形式審核的根本。

誤解二:OTC上的企業都是不入流企業 

美國股票市場分多種層次,全國市場有紐約股票交易所(NYSE)、納斯達克(NASDAQ)、全美證券交易所(AMEX)和OTC證券交易市場(「Over-The-Counter」)。 OTC的管理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負責,是美國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的一部分。全世界廣義的比較有影響的OTC市場包括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場外證券交易行情公告榜(OTC Markets)、粉紅單(Pink Sheets)。OTC交易市場主要由「公告板市場」(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 「粉單市場」(Pink Sheets)和兩個市場組成。

OTC上的掛牌公司全部是在SEC登記註冊的公眾公司,履行與上市公司相同的持續信息披露義務,是一個受到全美證券經銷商協會監管的市場。在OTCQX和OTCQB交易的證券除了滿足相應的標準外,必須按照美國標準會計制度(GAAP)向SEC或美國銀行或保險監管機構報送最新財務報告,但OTCQB對交易證券沒有相應的財務或定性要求。

OTC股票企業滿足相應要求就可以向全美證券商協會提出申請升入NYSE、NASDAQ和AMEX交易所。不少有上市融資需求的企業如美國微軟、思科、比克電池、北大科興生物、瀋陽天威藥廠等大量國內外企業,都是通過OTC市場發行股票,經過一年的市場培育,再申請轉板的。從這些成功案的例不難看出,OTC市場確實是一條時間短、成本小、風險低的上市方式。這也反映了美國股票市場的顯著特點是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和包容性,它可以為不同的企業發行不同類型的有價證券,以可以滿足不同規模和不同背景企業的多樣化融資要求。

 

現在在OTC市場上融資的中國企業融資金額越來越大,十年前OTC市場是一個小企業上市的地方,融小錢,幾百萬美金、一千萬美金,兩千萬美金就已很多了,但近年動不動就是四千萬美金、五千萬美金、六千萬美金,五千萬美金以上在美國是巨額融資;從OTC轉到主板市場的公司越來越多,一批又一批地轉;現在在OTC上市商掛牌的中國的中國企業質量越來越好,比如滙豐銀行(股票代碼:HBCYF),中國銀行(股票代碼:BACHF),中國建設銀行(股票代碼:CICHY), 新鴻基地產(股票代碼:CICHF),中國農業銀行(股票代碼:ACGBY),中國工商銀行(股票代碼:IDCBF)等。所以決定企業能否能融到理想資金,歸根結底是企業自身的質地。只有那些真正想把產品做好、努力與國際資本市場接軌、具備全球競爭意識的企業,才可能融入國際資本的大舞台,也只有這樣的企業,才有能力充分利用美國多層次、全方位的資本市場,成為全球化的優質企業。

誤解三:美國監管太嚴了,上市後很可能被投訴或被罰 

 

美國的監管雖然嚴格,但規則卻十分透明;企業不用擔心「潛規則」,只管遵守「明規則」即可。 

美國證券監管採用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三位一體」的模式,監管重心在二級市場,即IPO之後。不論是薩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集體(團體)訴訟機制或做空機制,都是為了威懾並打擊欺詐上市、信息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犯罪行為。其本質與對行人闖紅燈罰以重款是一樣的道理,目的在於警告大家不要去闖紅燈,而非為了收罰款。

 熟悉國外法律的人都知道,這種以重罰來規範人們行為的方式是美國法制的主要特色之一;弄明白其中的道理,企業就無需對其產生畏懼。美國資本市場的監管目的十分明確,就是希望企業規範運營,不要造假。一個善於作假、不注重經營的上市公司,最終會遭到投資者的拋棄。

 

反觀國內,主要是單一的行政監管,證監會的監管重心主要放在IPO前端,即IPO審查和審批,企業上市難即難在這裡。有人將美國上市比做「開學典禮」,國內上市則比為「畢業典禮」。對企業來說,成為一家上市公司、融到資是首要的問題。

 

客觀的說,全世界沒有哪個資本市場的監管是寬鬆的,嚴與寬,只不過是一個相較概念。對於一家上市公司而言,不論在國內 還是國外,都有可能面臨訴訟。只不過國內的投資者以散戶為主,佔比達83.6%;美股則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佔比63%,散戶多以ETF(Exchange Traded Funds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方式進行投資。

 

對於企業來說,能在國內適應相應制度的,通過專業機構的輔助也可在國外製度下遊刃有餘。此外,專業的機構都會建議上市企業購買相應的保險,以應對不可預知的法律風險。企業的原罪和眾多問題,可以通過上市一攬子解決,上市後反而更加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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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四:赴美上市費用太高,企業難以承受

 

一些分析數據通常會這樣誤導我們:美國上市的費用占融資額度的10-15%,國內上市的費用占融資額度的5%-8%。單從數據來看,美國上市的費用可謂高的離譜,讓不少企業望而卻步。但事實卻遠非如此,其中涉及了兩個層面的誤區。

 

首先, 「上市費用和融資成本是兩碼事」。

 

國內上市通常只考慮IPO的費用,很少提及再融資的成本。原因很簡單,因為國內再融資成本高,取得再融資資格十分不易——證監會對再融資的審核流程複雜(分為受理、反饋會、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且通過率僅有50%。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再融資是十分困難的。

 

美國則沒有再融資的限制,只要上市公司有項目、有需求、有很好的業績和增長,隨時可以進行再融資。而企業通過增發或配股獲得的再融資額往往會超過IPO的融資額。

 

其次,國內IPO通常做大估值。基數變大時,比例值自然就會變小,而非企業的實際支出變少。

 

所以,美國上市的實際費用不見得比國內高。況且,國內上市還存在隱性成本,通常都不會公開顯示在上市費用中。

 

另外,美國資本市場還有很大的靈活性。以SPAC特殊併購上市為例,企業僅需與SPAC平台進行業務合併便能實現上市,不存在買殼費用或券商承銷費。而承銷費是傳統赴美上市模式中成本最大的一項,約佔IPO費用總額的一半以上,其他費用還包括律師費、審計費、印刷費、雜費等。

 

至於美國上市後的維護費用,除基本的律師和審計費外,還包括董事費和營銷路演費用等,這些都關乎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表現及後續融資;倘若公司有很好的團隊,國外的維護費用可能比國內還低。

 

客觀的說,國外中介機構(律所、會計師事務所)的價格不低,但收費公開、透明,花出去的錢都會得到相應的服務,市場風險較小。國內則價格差異較大,好的機構一定不會便宜。對企業上市來說,法律和財務問題至關重要,花在刀刃上的錢還需謹慎對待。

 

 上市的時間成本則是一個重大問題。在美國通常1年左右就可以實現上市,SPAC併購模式更為神速,而對國內主板上市而言,過去一年上市企業的平均上市時間約為2年半;儘管目前國內IPO審核一直在提速,但僅消化排隊企業尚需一年半載。因此,從時間的長短來看,赴美上市更有利於企業控制成本。

 

至於上市的不確定性,國內國外都有,差別在於:國內上市猶如登珠峰,面臨各種不可預見性;而美國上市則如同登泰山,台階雖多,但每一步都是明確的。

 

綜上所述,企業上市的收益和費用,老闆應該算總賬來確定是否划算。

 

誤解五:非高科技行業企業不適合納斯達克

 

納斯達克也並非像大家長期以來認同的那樣,是以高科技行業為主。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中國首席代表及亞太地區主任勞倫斯·潘說,大眾對納斯達克有誤解,認為在納斯達克上市的都是高科技企業。其實納斯達克是一個門類齊全和綜合平衡的交易所,只有30%的企業是高科技的,非高科技的佔了70%。他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國越來越多的企業能夠現身納斯達克。

勞倫斯·潘指出,納斯達克早在1998年就進入了中國大陸市場,是國際證券交易所中最早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的。   納斯達克是高新企業和創新企業的家園, 勞倫斯·潘仔細地解析了在納斯達克上市企業的構成:高科技企業佔30%,金融板塊佔20%,有18%是生物、醫療企業,還有13%是大眾消費行業,11%是製造業,像日本的尼桑等。

勞倫斯·潘說,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企業,行業分佈地越來越廣,等待上市的隊伍也排得越來越長。

在納斯達克上市,創新很重要,但創新並不一定是高科技。勞倫斯·潘舉例說,攜程網主要就是幫助訂機票和賓館,自己做旅行業務沒有店面,最主要的就是擁有一個呼叫中心,是高科技嗎?肯定不是高科技,但是它獨具中國特色。

結語:赴美上市恰逢其時,近兩年依然是赴美上市的最佳有效時期,中概股依然備受歡迎,但是未來無可預測,因此企業想要做成百年老店、基業長青,還須把握時機,要抓住當下最佳時期提早抵達國際資本彼岸,藉助國際資本的力量獲得快速、穩健的發展。   文章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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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亞投盛世 

 

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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