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學律留學顧問中心(ID:TopLawSchool)
直至今日,香港仍然是亞洲最自由的法律市場,來自全世界的律師都可以在香港執業甚至可以處理本地法律相關的業務。
但是香港律師協會最近提出了一系列意圖保護本地律師,限制外國律師的修正案。這些提議激起了包括在香港的美國律所、英國律所和公司法務等部分法律圈人士的強烈反應。
公司法務協會香港分會主席Lin Shi在協會官方刊物的一篇文章中寫道:「這些提議可能會對香港法律資本市場的生態帶來衝擊,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帶來不利的影響,也不利於香港目前作為爭議解決和仲裁中心的地位」。
對於香港律協提出的新提議,包括Davis Polk & Wardwell, Weil, Gotshal & Manges和Sullivan & Cromwell等在內的十幾家美國律所以及包括Linklaters, Clifford Chance和Slaughter and May等在內的多家英國律所都已經準備向律協提交聯合聲明,反對其提出的修正案。
新規定及其帶來的影響
香港律協提出的修正案的目標之一是增加擁有香港執業資質的律師的工作機會。因此,修正案規定:律所每僱用1個外國律師的同時,必須僱用2名擁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律師,並且將律師的required associate period從3年延長到5年。
目前香港相關法律規定:律所僱傭的律師中須有一半擁有香港執業資格。如果新的修正案得以最終生效,律所們將要在兩年內將擁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律師比例從一半上調至三分之二。許多律所說,他們不得不通過將一些律師調離香港,而不是僱傭更多的本地律師來達到這一比例。
公司法務協會的Lin Shi警告說,律所的相關人事調整會引起客戶那邊的問題。如果這次提出的修正案導致外國律所轉戰至香港以外的地區,這對香港法律服務的質量和效率都是有負面影響的。
新加坡的競爭
全球前50大律所之一Goodwin Procter的亞洲區主席Yash Rana說,如果這項修正案通過的話,Goodwin將被迫把一部分外國律師轉移到新加坡。他說:「我們有些律師想要來香港工作,但是因為律師比例的規定,我們沒法讓他們過來」。Rash還說,隨着時間的推進,這種改變可能會減小香港作為亞洲私募股權和金融中心的影響力。目前Goodwin唯一的亞洲辦公室就在香港。
據報道,除Goodwin以外,包括Weil Gotshal, Latham & Watkins, Sidley Austin, Kirkland & Ellis和Shearman & Sterling在內的多家外國律所都表示很難做到本地律師和外國律師2比1的比例。
面對香港法律就業市場的不利形勢,有許多外國律師已經在考慮將新加坡作為自己的下一站。相關業內人士稱,新加坡目前對香港法律市場的變化非常關注。據稱,在國際律所同香港律師協會的一次會議中,一名律所代表透露其與新加坡高級政府官員碰面之後得知,新加坡政府正打算利用香港的這次「自損」行為,以提高其在亞洲法律市場的地位。
目前,外國律所只有在簽署了新加坡政府批准的和本國律所的合作計劃後才可以在新加坡處理和當地法律相關的業務。但是在過去的10年間,新加坡政府已經在很大長度上開放了它的法律執業市場;目前,新加坡法律規定的最緊密的合作形式為本國律所和外國律所進行完全合併,同時,外國律所所持股份不超過三分之一。
新規定或有其他目的
我們再把話題回到香港,香港律師協會鼓勵外國律師參加「海外律師執業資格考試」(OLQE:Overseas Lawyer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以獲取香港本地執業資格。但是據了解內幕的相關人士披露,OLQE考試最近針對擁有美國執業資格的律師調高了難度。此前,擁有美國執照的律師無需參加長達一整天的accounts and professional conduct考試,現在他們已經沒有了這一特權。
一部分律師說,如果外國律所因為新規實施後的困難把律師調離香港,那麼香港律協提高本地律師的工作機會的目標仍將無法實現。因此有些人指出,律協關於改變本地律師在律所中的比例的提案可能另有目的。
其中一家美國律所的合伙人揣測說:「一些外國律師在國際律所中有着更高的資歷,在辦公室里也有更大的影響力,他們可能不會順從於本地執業。香港律協想要確保本地律師占多數,這樣本地法規就會得到重視」。
香港律協的工作規劃確實也包括控制沒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律師,減少他們處理本地法律事務。香港律協說他們收到投訴稱存在着沒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在市場中標榜自己的香港本地法律職業能力的現象。其實早在2015年,彼時的香港律協主席Stephen Hung就曾在律協官方出版物中寫道:「律師協會將會密切關注此類行為」,並呼籲對香港的外國律師管理制度進行全面評估。
但是律協的態度在國際律所Mayer Brown的訴訟業務合伙人Thomas So於2016年接任主席之後發生了變化。在他於3月發表的文章中,So認為現有的外國公司管理制度在自由競爭、較高的職業標準和保護客戶的利益這三者之間取得了較好的平衡。
然後,律協的態度又發生了反轉。在2016年晚些時候,Melissa Pang接任律協主席並提出改變香港法律的語言,這樣外國律師就只能提供和他們的執業執照所屬地區相關的法律意見(比如美國律師在香港就只能提供和美國相關的法律意見,而無法在香港執業)。而香港現有的法律語言使得外國律師可以處理香港以外地區的法律業務。
一些國際律所的律師則對香港律協想要保護規模較小的本地律所表示理解。一家美國律所的香港法律業務合伙人說他就遇到過沒有香港法律執業資格的律師操作香港法律相關業務——通常是一些上市企業的公司法業務和證券交易合規業務。有些大型國際律所會將這類業務交給費用相對較低的位於中國大陸的paralegal去做。
這位合伙人補充說:「沒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律師正在蠶食規模較小的香港本地律所的業務。本地律所非常努力地想要為自己爭取權益,但是他們目前的狀況並不好」。
另一些律師則對此本地律師的投訴表示懷疑。一位同時擁有美國和香港執業資格的外所資本市場合伙人說他目前為止還未曾遇到沒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律師處理香港法律業務的情況,而且初級律師通常只處理一般的上市或其他相關交易中的盡職調查工作。他說:「(沒有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插手香港法律業務的這種說法並不屬實」。
對中國律師來說也許是好事
專營香港上市案的大多數國際律所需要會說普通話的律師,通常是一些同時擁有美國執業資格的中國律師,因為美國的法律學位和執業資格很受中國法學生的歡迎。上文提到的那位資本市場合伙人說,留住這些律師對大多數律所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國際律所的大多數IPO客戶都是來自中國大陸的公司,他們喜歡和中國律師合作」。
雖然這次律協提出的修正案旨在保護本地律師,但是香港法律市場的可進入性仍然比其他亞洲市場要好。前香港律師協會主席Thomas So在3月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到,自1995年至今,已有72家外國律所在香港紮根。沒有一個其他亞洲市場能做到這一點。
但是許多律師仍然覺得香港律協的訴求與政府將香港打造為一個國際都市的目標背道而馳。今年10月,香港律政司司長Teresa Cheng在「香港仲裁周」期間稱政府想提高外國律師獲得簽證的速度。她說:「我們非常珍視來香港工作的外國律師,我們將會優化政策和流程以保證外國律師來香港並且留在香港工作」。
外國律師們則認為這次修正案具有地方保護主義的色彩。香港金杜合伙人Hayden Flinn說:「香港是國際金融和商貿的重要平台,這次的修正案並不能促進香港作為亞洲跨國法律中心的領導地位」。
小結
這次的香港律協提出的修正案的內容並不複雜,簡單說就是要增加本地律師的在香港的律所中所佔的比例。外國律師在香港的發展前景多少會受到此修正案的影響,然而我們也看到,這對會說普通話的中國大陸律師而言或許反而是一次機會,外國律師的減少意味着留給中國律師發展的空間更大。特別是在香港IPO市場蓬勃發展的這幾年,中國大陸律師有着不可或缺的語言優勢,而擁有美國法學位和執業資格必將成為中國大陸律師在香港的發展的必備條件。
這麼來看,能獲得NY Bar考試資格的LLM學位在律師職業發展特別是涉及香港法律市場的相關業務中,還是非常具有投資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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