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香港经济日报
国家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左二)和香港财务汇报局署理行政总裁林颖志(右一)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冯汉柱摄)
内地近年收紧审计规定,禁止当地工作底稿带出境外,国家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与香港财务汇报局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财汇局将打破惯例获得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存放于内地审计工作底稿。
财务汇报局主席黄天佑透露,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9宗个案会于备忘录生效后,向国内要求获取审计底稿,才能展开调查工作。
财务部监督评价局局长郜进兴称,财汇局在取得内地审计工作底稿的前提,是遵守内地保密法规下进行。
他举例指,早年内地与欧盟签署审计相关的协议,在欧盟上市的公司必须提供相关的讯息,与欧盟的监管机构合作,并遵守当地的法律。
财务汇报局署理行政总裁林颖志表示,该局获得的底稿内容将不得移交给第三方(例如证监会)作其他用途。
此外,财汇局10月1日将成为香港上市公司审计师的独立监管机构,并获赋予权力直接行使查察、调查和纪律处分上市公司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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