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香港經濟日報
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局長郜進興(左二)和香港財務彙報局署理行政總裁林穎志(右一)簽署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馮漢柱攝)
內地近年收緊審計規定,禁止當地工作底稿帶出境外,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與香港財務彙報局簽署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財匯局將打破慣例獲得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存放於內地審計工作底稿。
財務彙報局主席黃天佑透露,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9宗個案會於備忘錄生效後,向國內要求獲取審計底稿,才能展開調查工作。
財務部監督評價局局長郜進興稱,財匯局在取得內地審計工作底稿的前提,是遵守內地保密法規下進行。
他舉例指,早年內地與歐盟簽署審計相關的協議,在歐盟上市的公司必須提供相關的訊息,與歐盟的監管機構合作,並遵守當地的法律。
財務彙報局署理行政總裁林穎志表示,該局獲得的底稿內容將不得移交給第三方(例如證監會)作其他用途。
此外,財匯局10月1日將成為香港上市公司審計師的獨立監管機構,並獲賦予權力直接行使查察、調查和紀律處分上市公司審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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