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交所前高層IPO審核「放水」,涉及30多家企業

來源 | 明報

傳港交所前高層IPO審核「放水」,涉及30多家企業

據媒體報道,一名負責公司上市審批申請的港交所(0388)前員工,聯同保薦人及律師行於過程中涉「不當審批」,協助不完全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通過新股審批,涉及超過30宗上市申請,據市場消息指,港交所已接獲投訴並展開內部調查,發言人則稱不評論個別員工事宜。

報道提到,上述高層於2013年加入港交所,其管理一個由70名員工組成的團隊,負責監管新上市公司申請,包括發佈指引、制定政策和審核招股說明書。其「放水」審批新股時要求逾千萬報酬,事件正在調查階段。


港交所傳已內部調查 召開最高層會議

據媒體引述消息報道,港交所在接獲相關投訴後展開內部調查,發現「不當審批」已維持一段長時間,涉及最少30宗上市申請,部分已經因此成功上市。港交所更已召開最高層會議商討事件,並已經將懷疑涉及事件的兩家律師行及最少3家保薦人列入監察名單;至於被指「放水」的港交所高層已離職。

港交所發言人回復事件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員工事宜,重申港交所是受到嚴格監管的上市機構,有嚴謹的內部準則和制度,高度誠信和卓越企業文化是業務核心要求。


初審避問關鍵事項 上市申請更易通過

根據目前香港上市機制,主板及GEM(前稱創業板)上市申請流程大致相同,均需經上市部審批,其中最大分別是GEM毋須接受上市委員會聆訊。

傳港交所前高層IPO審核「放水」,涉及30多家企業

有熟悉上市流程的消息人士透露,上市審批部門主要分成兩組,處理不同的上市申請,小組審閱文件後會發出回復,主要是就一些問題向申請者提出詢問,在獲得圓滿答覆後,主板上市申請會交上市委員會作進一步審批,而GEM上市申請則會直接「過關」。

據消息人士稱,是次問題的核心可能是在上市部審批的答問過程,假如小組提出的問題避開敏感和關鍵事項,即使是需要上市委員會審批的主板上市申請,由於大部分是基於初審意見文件進行,同樣有可能會令未符合上市要求的申請者獲得通過;同時雖然審批部門分成兩組,但因應小組手上待處理申請個案太多,可能令新申請個案可交予特定團隊處理,導致有可乘之機亦未可知。


最少2律師行3保薦人列監察名單

另據媒體報道,被列入監察名單的保薦人,其中兩間為近5年成立的中小型金融機構,主要活躍於新股市場,近2年所保薦成功在主板及創業板上市的客戶涉及中港及東南亞中小企,每隻新股IPO規模多數不超過2億元,主要為建築股及餐飲股。另一家持有6號牌(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逾10年,也曾在早年保薦多隻新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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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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