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鳳儀:提多項重點監管,持牌機構炒人須披露有否涉內部調查

梁鳳儀:提多項重點監管,持牌機構炒人須披露有否涉內部調查


香港證監會昨日舉行合規論壇,副行政總裁及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在會上提出多項重點監管工作,當中提到為持牌機構引入新規定,即持牌機構必須就終止僱用持牌人士作出披露,該名人士在僱傭關係終止前6個月內,是否涉及公司的某項內部調查。

為更有效追蹤「滾動的壞蘋果舉措」

梁鳳儀表示,上述規定是「為了更有效追蹤『滾動的壞蘋果(rolling badapples)』的舉措」,即指持牌人士在轉職時因隱瞞失當行為紀錄而有可能在另一公司重犯不當行為。她表示,證監留意到有持牌機構的關聯方疑似涉嫌與非法問題有關連,如在香港進行疑似有欺詐成分的倫敦金活動,或招攬內地投資者在網上進行未獲核准的外匯按金交易。

證監同日亦就此議題發出通函,提醒任何未經批准持牌法團在內地進行未經批准的外匯按金交易,均屬違法;持牌法團的關聯方可能在內地進行涉嫌非法活動,包括未經核准的股票經紀服務、具欺詐成分的眾籌活動或點對點網絡貸款,不當行為可能導致監管行動,可能會被暫時「釘牌」。

關注持牌機構向大股東提供融資

梁鳳儀亦着墨於審慎及操守監管方面的工作,尤是與證券保證金融資有關的信貸及市場風險。她表示,該會主要關注的方面主要是與持牌機構屬同一集團的公司或放債人透過複雜交易向大股東提供融資,並以他們質素成疑的股份作為抵押品。

她指,明白結構性融資有其用處,但持牌機構亦應留意複雜結構及欠缺透明度的融資背後的財務風險。

她又稱,按證監於去年底的調查發現,複雜產品的銷售額有所上升,但散戶不一定完全理解產品條款、特點和風險,認為公司須制訂措施,以遵從合適性責任。

創新及科技亦是證監主要工作之一,梁鳳儀指證監正採用Suptech的監管科技,以識別異常行為、系統性監管缺失及重大的合規問題。

為持牌機構交易提供通用內容及格式

證監亦準備制定業界標準,為持牌機構的交易相關數據提供通用的內容及格式,並提供方便的途徑以上載至證監的平台。

梁鳳儀亦提出證監短期內會進行的檢視工作,主要是評估跨界別風險,有本地及海外監管機構曾表示有興趣參與持牌機構的離岸入賬框架和轉移定價方法的現場視察工作,有機會與其他監管機構聯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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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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