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表《2018-19年报》,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及公布多项数据,随证监会两年前引入前置式监管方针。期内证监会直接介入19宗首次公开招股申请及27宗上市后个案,总数较前一年多14宗。并就首次公开招股保荐人的缺失,对7家公司和3名人士作出纪律处分,处以罚款合共8.677亿元。
虽然直接介入个案增多,但非全部最终未能通关。证监会表示,去年在17宗上市申请注意到可能存在严重披露问题或影响公众利益的问题,直接要求申请人提供数据,当中两名申请人完满解答后上市,6家没有继续上市程序,其余9家尚未充分解答。
证监会另直接向两家上市申请发出反向意向书,而其中一家延迟发售股份,在解答所关注事项后上市。
证监会指出,联交所在期内收到394宗上市申请,按年多28%,但处理期限已过、自行撤回或被拒的上市申请按年大增88%或78宗,至166宗。
进行市场监察,索取交易及账户纪录
证监会表示,持牌机构及人士和注册机构的数目增至近4.67万,其中持牌机构的数目上升至2960家;期内认可136项集体投资计划及130项公开发售的非上市结构性产品,又审阅394宗上市申请,及监督373宗与收购有关的交易和申请。证监会对中介机构进行304次现场视察,从中发现1236宗违反证监会规例的个案。证监会并对市场进行监察活动,继而向中介机构作出9074项索取交易及账户纪录的要求。
加强上市政策、打击壳股活动,重点关注保荐人缺乏
证监会表示,短期会重点加强上市政策,打击壳股活动和借壳上市,正调查通常用于不法目的安排(例如利用代名人隐瞒实际控制权的「以他人名义持股」安排)及股权高度集中架构。
除了加强执行监管,证监会表示,会与联交所沟通,重点探讨简化首次公开招股程序的方案,如缩短新股的交收时间。
执法行动中,证监会指出,会首要处理企业欺诈案件,对付由公司控制人、管理人员及金融中介人合谋诈骗投资者的集团,在某些个案中,会联同廉政公署和警务处大规模搜查。
证监会续指,另一执法重点是新股保荐人缺乏,近月开出的最重罚单,向市场传达阻吓讯息。证监会亦在年内更新其发牌及监督程序,聚焦于金融中介人的主要风险。
及早介入上市申请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证监会近年来大幅重整组织架构及推行全方位的措施,以便更有效地利用其监管工具,应对可能会损害投资者和破坏市场廉洁稳健的威胁。新采纳的监管方针现时已起了显著成效,对业界的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因而让投资者得到更佳保障。
证监会已加强运用其监管权力,在上市申请及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有关披露、操守或公众利益的严重问题时,及早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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