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接獲涉及保薦人缺失的投訴有增加趨勢!2019年首五個月該會接獲的投訴宗數已達15宗,超過2018年全年錄得的14宗,市場預期今年全年接獲有關保薦人的投訴個案,或會打破近五年紀錄。
證監會於2014年1月至2019年5月,接獲涉及懷疑保薦人缺失的投訴或舉報多達113宗。其中,2019年首五個月平均每月有3宗,有關數字明顯較過去數年平均每月接獲的個案為多。
中介人投訴年飆逾倍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按照2019年首五個月已有15宗投訴的趨勢來看,估計全年數目可能達30宗。
與此同時,證監會最新年報顯示,截至2019年三月底止年度,針對中介人及市場活動的投訴,較對上一年度激增1.24倍至6,034宗,當中與上市有關的事宜及權益披露的投訴更急劇增加3.47倍至3,485宗;涉及持牌機構及人士的操守亦增加26%至453宗。
會計界:涉及四大原因
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認為,有四大原因導致對保薦人的投訴增加:
第一是過去數年有大量小型公司上市,鼓勵很多保薦人自立門戶,令到新成立的小型保薦人數目大幅增加。由於規模及資源少,工作程序或不及大行般緊密,以致有關的投訴增多。
第二是近年新上市公司數目多,去年便有逾二百家公司上市,加上已提交上市申請正排隊上市的亦有百多、二百家公司,即一年有數百宗個案,保薦人工作繁忙,工序上「睇漏眼」不出奇。
第三是現時無論社會或監管機構對保薦人的要求均較以往大幅提高,保薦人的責任及工序等愈來愈多,所謂「不進則退」,形成更多個案在「水平以下」。
第四則是過往證監會於公司上市後出現問題才「查番轉頭」,惟現時採用「前置式」監管,只要提交上市申請,即使之後不再上市甚至撤回上市申請,若有違規行為,證監會依然會追究。
專家吁正視行業質素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投訴增多反映專業人士對保薦人不滿加深,「投訴人一般不會是散戶,因為散戶只關心股價,相信主動投訴的是專業人士。」
他解釋,近年新股市場根本很難集資,故需要依賴機構或專業投資者認購,新股的國際配售比例愈來愈大,「佢哋會做足功課,投訴保薦人可能是因為招股文件信息不準確或盡職審查做得不足夠。反映保薦人質素問題嚴重咗,證監會要正視!」
五年半共罰款9.2億元
事實上,近年新股質素備受市場關注,打擊保薦人失當行為已經是證監會的執法重點。數據顯示,2014年1月至2019年5月,證監會就保薦人及主要人員缺失的紀律處分行動,已合共罰款達9.2億元,共涉及10家保薦人公司,當中涉及8家上市公司或申請人。
上市保薦人監管機構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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