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達國家,ESG投資頗受歡迎,且其價值受到市場認可。而所謂ESG投資或社會責任投資,即不以傳統方法採用的財務狀況、盈利水平、運營成本和行業發展空間等因素來評價上市公司, 而是將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等因素納入到投資的評估決策中,並以社會公益、環境保護和公司治理優秀的企業為投資對象。」
5月17日,香港聯合交易所(下稱「香港聯交所」)發佈了關於修訂《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下稱「ESG指引」)。針對ESG指引修訂對上市企業的影響,7月9日,安永於鄭州舉報研討會指出,ESG指引修訂建議一旦全部落實,對數據質量要求更高,企業將面臨報告籌備時間縮短,報告籌備期與年報籌備期重疊,信息披露要求提高等最直接、最具挑戰性的影響。
安永大中華區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合伙人唐嘉欣表示,此次香港聯交所對ESG指引的修訂建議最明顯的特點,就是推動ESG報告進一步向財報看齊;上市公司不應為了合規而合規,合規披露不是最終目標,更重要的是下功夫做好ESG的戰略化、常態化、數字化管理,積極回應全球投資者對於ESG信息披露的實際需要,順應資本市場的ESG投資趨勢,從而真正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唐嘉欣還提出,目前深交所和上交所已就新制定的《上市公司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徵求意見。此ESG指引將進一步規範公司對ESG表現的披露及管理,後續A股披露要求或與香港地區同步。
據悉,根據香港聯交所發佈的關於修訂ESG指引以及相關上市規則的諮詢文件,香港聯交所擬在ESG報告新增多項強制性披露要求,共有8項比較重要的變更,總體顯示出推動香港上市公司ESG報告合規披露標準進一步向財報看齊的趨勢。此外,在上市規則方面,香港聯交所也對指引信(GL86-16)中有關ESG事宜及性別多元化事宜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出了修訂建議。經修訂的ESG指引若獲准實施,預計從2020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年正式生效。
安永認為,從2019年後半年起,所有準備IPO的公司將自動受到招股審查組對於ESG方面披露信息的審閱;未能如期披露ESG表現的企業,將可能面臨招股審查組的問詢。對於包括製造業、服務業、教育業在內的所有計劃IPO企業,ESG都應該成為未來IPO過程中關注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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