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聯交所去年8月份修訂《上市規則》針對不再符合持續上市準則的發行人,建立的除牌程序,讓聯交所可在新規則生效之後,主板發行人持續停牌18個月後將其除牌,GEM發行人持續停牌12個月後將其除牌;生效日期之前的其他已連續停牌12個月或以上的主板發行人,若未能在生效日期起計的12個月內復牌或會被除牌。
這對於長時間停牌的上市公司而言,無疑是一種巨大的壓力,特別是時效迫在眉睫的上市公司,更為緊張。
酷派(02369)今日復牌
停牌逾兩年多的酷派 (02369)公布,已符合聯交所提出的復牌條件,將於今日恢復買賣。酷派在停牌前價格為0.72港元,市值約36.24億港元。
原先由樂視入主、賈躍亭任董事長的酷派,因未能如期發佈2016年全年業績,而於2017年3月31日起停牌。
聯交所其後要求3個復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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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發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未刊發財務業績及解決任何審計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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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適當調查以解決本公司審計師提出的審計問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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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場通知對股東及投資者而言屬重大之所有數據以便其評估本公司的狀況。
酷派在2018年4月起陸續發佈未公布業績,公司也易主,最新大股東為深圳地產集團京基大股東家族成員陳家俊,持股17.83%,並出任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明發地產(00846)面臨退市風險,正在為爭取復牌(7月底為最後期限)做最後努力
明發集團,於2009年11月在聯交所上市。公司在停牌前價格為1.89港元,市值約115.17億港元。
從目前來看,距離7月31日,還剩下不到半月,如果不能按照港交所規定如期補救並復牌,那麼明發集團或許將成為第一個因業績審計問題而被港交所強制摘牌的內地房企。
明發集團的停牌事件源於2016年3月17日,因三宗銷售交易未能提供足夠憑證,以及部分現金付款及首款未能解釋,明發集團前審計師普華永道對其2015年年報”不發表意見”。
同年4月1日,明發集團被香港證監會責令停牌,並給出四個復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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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前審計師提出的事宜進行調查並披露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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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2015年財報中的審核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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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所有重大資料告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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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發所有尚未發佈財務業績。
只有滿足上述四點要求,明發集團才有可能達成復牌條件。
停牌超過39個月,港交所曾於2016年4月29日及2018年7月27日兩次向明發集團發出復牌指引,但直到2018年8月1日港交所正式發佈修訂版的”上市新規”之後,明發集團才開始有了新的動作。
按港交所新規,倘企業自修訂版新規發佈後維持停牌連續12個月,則可取消其上市地位,換句話說,明發集團如未能於2019年7月31日前達成全部復牌條件,並令香港聯交所信納而恢復股份買賣,則聯交所將展開取消該公司上市地位程序。
2019年1月31日,明發集團發佈了2015年度報告;
3月31日,明發集團發表了的《獨立法證調查主要結果概要》的報告,對審計師的疑問做了對應的說明。上述兩步均為復牌條件之一;
4月7日,明發集團發佈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經審核管理帳目,這也是停牌以來其首次發佈的業績報告。
5月31日,明發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一名高級內部審計經理將於2019年6月履新。公司亦正與內部監控顧問商討有關進行建議其後內部監控審閱的工作。
6月3日,明發集團發佈進一步延後寄發通函及批准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的公告。公告稱,鑒於編製加載該通函的數據(包括債項聲明及營運資金充足性的聲明)需要額外時間,故公司已申請且獲聯交所批准額外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允許將該通函的寄發日期進一步延至2019年7月25日或之前任何日期。
7月2日,明發集團連發三則公告分別刊發了2016年-2018年的業績報告,在復牌的路上邁出堅實一步。
7月10日,明發集團發佈公告稱,集團委任劉煜煒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自2019年7月15日起生效。同時,公告還宣布,董事會已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自7月15日起生效。風險管理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包括陳成禮、劉建漢及林家禮,陳成禮被委任為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評估風險,並對公司須公布交易及關聯交易、代價超過若干門檻的任何收購或出售交易、金額超過若干門檻的非銀行或非金融機構借款及向第三方提供貸款等事宜,給出相關建議,酌情給予董事會預先批准。
「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最重要的是,明發集團要作出一些動作,證明自己對過去財務潛在的問題要給予糾正,並增強對未來公司的管制。」協縱策略管理集團創始人黃立沖點評稱。
飛毛腿(01399)的復牌,代價是最大股東(持股48.84%)退出董事會
飛毛腿自2015年3月26日起停牌,於2018年9月28日復牌。
2015年3月26日,飛毛腿突然宣布停牌,以待刊發2014年年度業績;
2015年3月31日,飛毛腿公告稱獲審計師馬施雲告知,除非公司聘請獨立第三方承擔額外工作,否則審計師可能不會承認公司2014年度的財務業績。
2015年4月,飛毛腿審計師辭任,並指出於審核期間發現公司若干「不一致」的情況。
2015年7月港交所對飛毛腿施加復牌條件,包括對審計師指出的財務問題進行調查、刊發所有未發佈業績及知會市場所有重大資料等。
…
2018年8月1日,港交所再次對飛毛腿施加一項額外復牌條件:要求公司證明董事符合上市規則第3.08條對彼等預期的標準(即公司須證明董事符合與彼等擔任上市發行人董事一職相匹配的能力標準,以根據上市規則第3.08條的規定履行技能、審慎及勤勉職責)。
無奈之下,飛毛腿最大股東也是創始人的方金、上市時便是總裁的郭泉增等五名原董事,被迫退出董事會。此時的方金持股比例為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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