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公布,2020年1月1日起,上市委員會正式收回之前授予上市部審批GEM (前稱創業板) 上市申請的權力,由GEM上市委員會負責,同時發佈相關的《GEM上市規則》修訂,反映收迴轉授權力。
這也意味着上市委員會在超過10年後,將要重新負責審批GEM上市。修訂後規則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於規則修訂生效日期或之後提交的GEM新上市申請,將按修訂後規則處理。
明年生效,涉兩大考慮
德勤:利整體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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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 15 家企業將於十月份在香港IPO上市,募資總額最高可達 130 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