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3 日,香港交易所披露了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以下简称“阿里巴巴”或“我们”)通过聆讯后的招股书。阿里巴巴 此前于 6 月份以保密形式在港交所递交第二上市申请。
一、主要业务
我们按四个经营分部组织和报告业务:
• 核心商业:
该业务分部包括中国零售商业、中国批发商业、跨境及全球零售商业与跨境及全球批发商业、物流服务、本地生活服务及其他运营平台。
• 云计算:
该业务分部指向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云服务的阿里云,其具体服务包括:弹性计算、数据库、存储、网络虚拟化服务、大规模计算、安全、管理和应用服务、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平台以及物联网等服务。
• 数字媒体及娱乐:
该业务分部利用我们深入的数据洞察来满足消费者的广泛需求,通过两大主要分发平台 (即优酷和UC浏览器)以及阿里影业以及我们的其他多元内容平台,提供在线视频、电 影、演出赛事、信息、文学和音乐等内容。
• 创新业务及其他:
该业务分部包括高德、钉钉、天猫精灵及其他业务。
二、收入模式
三、公司业绩
招股书显示,阿里巴巴的财政年度为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在过去的2017财年、2018财年、2019财年、以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阿里巴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82.73 亿、2,502.66 亿、3,768.44亿 和 1,149.24亿元人民币,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 436.75 亿、639.85 亿、876.00 亿 和 212.52 亿元人民币。
四、募资用途
招股书显示,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前的股东结构,软银持股 25.8%,为单一最大股东;马云 持股 6.1%,蔡崇信 持股 2.0%,其他董事和高管持股 0.9% 。
截至2019年6月30日,阿里巴巴通过约 710 家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和并表实体以及约 530 家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的子公司和并表实体,开展业务经营。
六、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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