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香港證監會就疫情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披露發佈聯合聲明,業界認為幫助不大


來源 | 明報、東網

港交所、香港證監會就疫情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披露發佈聯合聲明,業界認為幫助不大
港交所、香港證監會就疫情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披露發佈聯合聲明,業界認為幫助不大

因應武漢肺炎而實施的旅遊及其他限制,香港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發表聯合聲明,指疫情可能會擾亂上市公司的彙報或審核程序,若上市公司因此而無法刊發業績,便應儘快聯絡港交所商討,並可先刊發「尚未與其核數師議定的初步業績」,而不用停牌。


有關在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的旅遊限制下刊發業績公告的聯合聲明
https://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0PR11

根據規定,如果上市公司的財政年度截至日期為12月31日,其年度業績則須在今年三月底之前公布,否則要停牌。

受影響的上市公司,需提供4方面的資料

聯合聲明指,疫情造成的影響因各上市公司的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受影響的上市公司,應向港交所提供4方面的資料:

(1)有關旅遊及其他限制對其審核及彙報程序造成的影響;
(2)該等限制如何使其無法遵從《上市規則》所載的相關彙報規定;
(3)上市發行人仍然能夠彙報的財務數據;
(4)解釋仍可提供的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及表達性有否因此而受到不利影響及相關受影響的程度。


香港證監會及港交所旨在盡量避免影響股份買賣,並同時確保投資者繼續接收充足信息以便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因此將容許兩種情況:

第一,如上市公司無法與其核數師取得同意,但卻在其他各方面能夠完全遵從《上市規則》內的其他彙報規定,公司便應在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刊發該份「尚未與其核數師議定的初步業績」。在這些情況下,港交所一般會容許該上市公司的證券繼續買賣。

第二,在所有其他情況中,上市公司應及早就可以彙報的財務數據諮詢港交所。該所經諮詢證監會後,將會評估刊發這些資料是否足以維持一個有秩序的市場,從而令到公司的證券可以繼續買賣。聯交所及證監會在作出評估時,會考慮上市公司的審核委員會對上市公司可取得的未經審核財務資料的意見。


港交所特別提醒,若武漢肺炎疫情及相關的旅遊限制對上市公司的業務運作、彙報監控措施、系統、流程或程序造成重大擾亂,管理層應評估是否已出現任何「內幕消息」,若有應儘快發佈。


新指引未有解決現有困局,反而引來業界憂慮

新指引未有解決現有困局,反而引來業界憂慮,有專業人士認為做法對投資者、公司及會計界幫助均不大。


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就指引作出響應,指出公會歡迎香港證監會及港交所就新型冠狀病毒對會計從業員所引致的影響作出考慮,留意到聯合聲明鼓勵上市公司如發現未能如期提交經與核數師協議同意的財務報表為基準的初步業績公告,可儘快與聯交所連繫及商討有關情況,並作出相關安排。惟該聲明沒有提及具體延期的細節說明及日期。公會重申,就證監會及聯交所公布方案的實際操作及對上市公司以至審計師的影響,公會會與業界繼續商討,並與監管機構繼續緊密聯繫,並作出反映。


會計專業發展基金(ADF)迅速響應,表示對指引感失望,認為內容「保守有餘、進取不足」,更含有不確定性。ADF 表示,新指引可令上市公司輕易將責任推給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在這全民抗疫時期,進一步加重會計從業員和核數師的負擔,甚至令到審核委員會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指引而犧牲。」基金續指,希望港交所可跟隨內地,直接延長一切相關申報限期,展現同理心,跟隨內地直接延長一切相關申報限期。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CHKLC)總幹事黃明偉同樣表示,直接提交未經審核財務資料未必可取,若造成大量公司停牌,對小投資者亦有影響。他解釋,製作財報過程中,多項重要數據是由公司及核數師議定,若欠缺對財報影響極大。他表示,亦不理解公司如何能僅就「部分財務資料」作出彙報,未知是否能顯示公司真實情況。

遠景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香港會計師公會副會長林智遠表示,核數師對上市公司的業績有重要責任,新指引造成公司及核數師兩方「踢波」,質疑為何不直接延期。林智遠表示,面對未經審核的年報,即使由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睇兩眼」也未必能有大幫助,而作為上市公司,會否願意冒風險直接發出未審核年報亦成問題。他表示,除核數師方面,公司自身現時要進行會議都面對諸多問題,但交易所指引未有對此全面考慮,更像是「照本宣科」。


德勤中國全國上市業務組聯席領導合伙人歐振興說,以往即使上市公司刊發未經審核的初步業績數據,都需經過核數師對應相關財務報表的數字,「起碼都一致」,即核數程序已差不多完成,但現時因應疫情,核數程序可能只處於初步階段,故認為公司需要相當謹慎,因一旦之後的核實工作有任何發現,令數字與初步業績有很大出入,公司需承擔龐大責任,上市公司必須非常審慎處理。

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表示,現時國際市場均提倡,無論是財務或一般經營上的非財務數據,都要儘早及適時公布,讓投資者作出決定。今次指引是遵從相關做法,「就算信息未經審核,都好過是雖經審核但過期的數據」,而且數據有公司董事局「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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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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