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密切留意上市公司能否如期發佈財務報告,上市公司應儘早溝通

港交所:密切留意上市公司能否如期發佈財務報告,上市公司應儘早溝通

新冠肺炎影響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繼2月4日允許上市公司在三月底前刊發未審計的初步業績後,消息指出,香港交易所正在密切留意上市公司能否如期在4月底前刊發審計師報告,並會按個別情況處理。

港交所發言人表示,正密切留意事態發展,上市公司如有需要應儘快聯絡港交所,以商討有關情況。香港證監會發言人則沒有額外補充。


股東會(AGM)事宜惹關注

除了上市公司能否如期在4月底前刊發審計師報告外,市場又開始關註上市公司在6月底前召開股東周年大會(AGM)的「死線」可否押後。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刊發年報,同時附上審計師報告。香港公司法亦規定,公司需要在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周年大會(AGM)。

市場人士指出,因疫情影響,現時會計界在上市公司審計方面出現實際困難,如果不能在4月底「死線」前刊發審計師報告,監管機構將如何處理;如果不能在6月底之前召開AGM,能否改期延後、是否抵觸公司法等。


料按個別情況審理

據悉,監管機構認為現時仍言之尚早,但初步預期,如果上市公司未能在4月底前刊發年報及審計師報告,港交所會按個別情況考慮逐一審理。至於上市公司需在6月底前開AGM,由於按規定要在21個工作日之前通知,即大約最遲在5月底或6月初通知,距離現在還有一段時間。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上市公司,如果需要延後AGM日期,上市公司可向法庭申請。至於海外註冊成立公司,就需要與其法律顧問考慮當地公司法例等規定。

版權聲明:所有瑞恩資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創文章,轉載須聯繫授權,並在文首/文末註明來源、作者、微信ID,否則瑞恩將向其追究法律責任。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與原作者或公眾號平台取得聯繫。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

更多香港 IPO上市資訊:www.ryanbencapital.com

相關閱讀

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公布業績怎麼辦?安永為香港上市公司解讀刊發業績新指引

香港財務彙報局 FRC:審計師與上市公司,需一起評估疫情對審計的影響

香港董事學會:與證監會、港交所、財匯局電話會議溝通,呼籲上市公司董事以誠懇態度應對業績的披露工作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不應「一刀切」押後業績公布期限

ACCA 香港:希望港交所能夠明確延期披露業績的日期

港交所、香港證監會就疫情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披露發佈聯合聲明,業界認為幫助不大

港交所:密切留意上市公司能否如期發佈財務報告,上市公司應儘早溝通

Author: RyanBen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