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私募基金在香港发展,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两项措施,包括设立切合基金运作的有限合伙制度,以及为在香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免。
政府将就方案征询业界意见,完成立法工作后将由2020至2021年度起适用。政府筹备制订新法例,按私募基金运作需求设立切合基金运作的有限合伙制度,以鼓励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成立。政府计划为在香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有条件地提供税务宽免,以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注册和营运。
香港金发局主席李律仁认为,香港过去是成功的市场集资中心,而财政预算案的措施展示,政府正继续将香港发展为财富管理中心。他指出,目前本港税制较简单,普通合伙人的报酬应以薪金课税或投资回报课税划分不太清晰,政府为厘清如何界定他们的收入,并提供部分宽免,将有助私募基金在港营运,带动基金所需专业服务的在岸需求。
陈茂波: 基金架构改革,有待立法会通过,期望引入更多离岸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