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私募基金在香港發展,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兩項措施,包括設立切合基金運作的有限合夥制度,以及為在香港營運的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提供稅務寬免。
政府將就方案徵詢業界意見,完成立法工作後將由2020至2021年度起適用。政府籌備制訂新法例,按私募基金運作需求設立切合基金運作的有限合夥制度,以鼓勵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成立。政府計劃為在香港營運的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有條件地提供稅務寬免,以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註冊和營運。
香港金髮局主席李律仁認為,香港過去是成功的市場集資中心,而財政預算案的措施展示,政府正繼續將香港發展為財富管理中心。他指出,目前本港稅制較簡單,普通合伙人的報酬應以薪金課稅或投資回報課稅劃分不太清晰,政府為釐清如何界定他們的收入,並提供部分寬免,將有助私募基金在港營運,帶動基金所需專業服務的在岸需求。
陳茂波: 基金架構改革,有待立法會通過,期望引入更多離岸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