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規定「支持和鼓勵」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企業登陸科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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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6000 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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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5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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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達到20%,或最近一年營業收入金額達到3 億元。
如果不能同時滿足上述條件,則要滿足更苛刻的五個條件之一,包括國際領先、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進口替代、發明專利50項,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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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擁有的核心技術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定具有國際領先、引領作用或者對於國家戰略具有重大意義; -
發行人作為主要參與單位或者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參與人員,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並將相關技術運用於公司主營業務; -
發行人獨立或者牽頭承擔與主營業務和核心技術相關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 -
發行人依靠核心技術形成的主要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鼓勵、支持和推動的關鍵設備、關鍵產品、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等,並實現了進口替代; -
形成核心技術和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 50 項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