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蘋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復《蘋果》指,股東周年大會(AGM)可獲豁免,但對EGM未有明確回應。
據本報統計,有29間上市公司已定下於未來兩周內舉行AGM或EGM,主要以EGM為主。單是今日(30日),就有7間上市公司擬於本港舉行EGM,而舉行地點主要在屬於公眾場所的酒店內。
政府指團體履行法定責任的會議可獲豁免,但香港獨董協會常務副會長盧華基指,EGM是否屬於必須在指明期間內舉行的會議,有很大的爭議性,而且EGM不是法定必須召開的會議,因此據其理解,是不獲豁免。
事實上,受禁聚令影響,各大上市公司的處理手法都不一樣。原定今早在港島一間酒店舉行EGM的阿里健康(00241.HK)表示,諮詢公司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後,決定把EGM延期。至於瑞港建設(06816.HK)則表示,如期於今日舉行EGM,但「將執行額外程序,以確保大會的進行不會違反該規例(禁聚令)的任何部分。」
股份登記處卓佳董事總經理及股份登記及發行人服務主管王妙心表示,禁聚令倉卒推出,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豁免只限於AGM,而EGM能否舉行就有灰色地帶,認為令上市公司及相關團體無所適從,希望政府及監管機構儘快釐清,以免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士誤墮法網。
4月至6月是上市公司舉行AGM的高峰期。雖然財庫局表明AGM是獲豁免的聚會,但王妙心表示,若疫情屆時仍嚴峻,對上市公司舉行AGM仍是一大挑戰,受影響的上市公司更將以千計,包括很多內地企業董事局成員來港安排、AGM場內的衛生及防疫措施。
盧華基認為,政府立法原意是為了減少公眾聚集,但大型上市公司的AGM往往有數百至過千名小股東出席,雖然上市公司期間舉行AGM未必違反法例,但在這段特殊時間,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在可行情況下盡量以其他方式舉行AGM。
港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應確保其股東大會的進行,符合所適用的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而《上市規則》並未對股東大會的形式施加任何要求。
港交所建議,上市公司應考慮採用可利用的科技,例如網上廣播、視像會議來盡量提高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機會,但要清楚說明股東是否可以及如何投票。
目前部分上市公司已定下AGM舉行的時間及地點,港交所指,股東會如有任何變動,建議公司儘快通知股東。港交所指,在未給予股東充分事前通知情況下,上市公司不應更改舉行股東大會場地或時間。
證監會表示,會認真考慮上市公司有什麼政策選擇。
根據條例,在群組聚集中,所有參與的人都有可能犯罪,包括出席或組織這些聚集的人;擁有、控制或營運聚集地方的人,如明知而容許這些聚集進行,也有可能犯法。如犯了「群組聚集」罪並經法庭定罪,可被罰款2.5萬元,或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