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几乎所有于12月31日结束财政年度的上市公司,都已发布其初步业绩,或已提供其管理账目或重要财务资料。这是相关公司与其核数师、各个专业团体和许多其他业内人士,在目前艰难情况下共同努力的结果。
港交所指出,于12月31日结束财政年度的上市公司(长期停牌公司除外)共有1,79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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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刊发取得核数师同意的初步业绩的发行人:1,399家(78.07%) -
已刊发未获得核数师同意的初步业绩或管理账目的发行人:372家(20.76%) -
已刊发重要财务资料的发行人:12家(0.67%)
仅有9家上市发行人未能达到相关要求,港交所补充,9家未如期发布业绩的企业中,只有5家是因为疫情影响无法达标而停牌,另外4家则因为自身企业原因无法发布业绩,与疫情无关。
随港府推出「限聚令」防疫,联交所及证监会早昨日已就刊发年报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和股东特别大会提供指引,陈翊庭称,会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1月起在内地大规模爆发,上市公司和审计师曾担心出行受阻下,或无法如期在3月底刊发全年业绩,出现港股停牌潮。港交所和证监会其后发指引,准许企业发表重要财务资料后无须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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