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in 香港證監會 香港證監會,就《業務及風險管理問卷》 發佈常見問題 RyanBen 2020年5月30日 Leave a comment 來源:東網 香港證監會就《業務及風險管理問卷》發佈常見問題,持牌法團及有聯繫實體須就在2019年3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財政年度以電子方式提交。 證監會表示,注意到持牌法團各自可能採納不同的監控措施、政策及程序,以達成不同營運職能和業務的相關內部監控目標。因此,《業務及風險管理問卷》中的答案選項不是,亦不應被理解為持牌法團內部監控制度中的監控措施、政策及程序的詳盡無遺或必須執行的列表。持牌法團應就相關內部監控目標,採納充分而合適的政策及程序,而有關政策及程序亦應與其業務範疇和性質以及營運環境相稱。 有關問卷應由持牌法團的負責人員、負責整體管理監督的核心職能主管,或負責合規的核心職能主管,或有聯繫實體的主管人員核准。而核數師毋需就《業務及風險管理問卷》發表任何意見。 證監會提醒,在填寫《業務及風險管理問卷》電子表格時,自動跳題邏輯功能會引導持牌法團至適用的章節。在各個相關章節內,自動跳題邏輯功能亦會根據持牌法團對上題所選擇的答案,引導持牌法團至同一節內適用於其的問題。 另外,證監會就賬目及審計規則問題集作出更新,刪除7條過時問題,並列明註冊機構不需要遵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56(1)條的規定,呈交《賬目及審計規則》第3(1)條所指明的財務報表及其他文件,當中包括《業務及風險管理問卷》,因為有關條例只列明適用於持牌法團及中介人的有聯繫實體的申報規定。 版權聲明:所有瑞恩資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創文章,轉載須聯繫授權,並在文首/文末註明來源、作者、微信ID,否則瑞恩將向其追究法律責任。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與原作者或公眾號平台取得聯繫。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 更多香港IPO上市資訊:www.ryanbencapital.com 相關閱讀 香港證監會:取得「法庭命令」,要求某上市公司改組審核委員會 香港證監會:「前置式方針」及早介入,對失當行為的責任追究毫不猶疑 香港證監會對IPO上市申請人和上市公司進行前置式監管的31個案例匯總 香港 IPO中介機構排行榜 (過去24個月:2018年5月-2020年4月) Author: Ryan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