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信報財經
「環境、社會及管治(ESG)」近年來越來越受重視,目前全球逾55家證券交易所提供ESG報告指引,其中的18家交易所明確要求上市公司需披露ESG報告。
港交所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ESG),於202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港交所,於7月24日修訂有關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人的指引信 – HKEX-GL86-16(首次公開招股指引信),要求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人額外披露企業管治及「環境、社會及管治(ESG)」,以保證在上市時符合港交所在企業管治及ESG的要求。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首席營運總監伍潔旋說:「促進可持續發展、良好企業管治及多元化是聯交所進一步提升上市發行人和市場質量的工作重點。建立企業管治及ESG合規文化應屬上市公司的首要任務,修訂後的首次公開招股指引信將可為新發行人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申請IPO時,須制定ESG機制
新上市公司在香港掛牌上市後,需要遵守ESG的相關規定。
伍潔旋強調,企業在申請上市時已要制定其ESG機制,「我們會同新上市公司講,ESG不是上市後的事……亦提醒保薦人,(協助IPO上市時)一定要包括及考慮ESG風險。」
招股書,須披露潛在風險
伍潔旋重申,IPO在上市前已應注重ESG事宜,絕不應是上市後才開始有此想法(afterthought)。她說,「如果有重大的ESG風險,在上市文件及招股書都應該要列明。我們在審核上市時,都要(IPO申請人)披露有什麼ESG風險及如何去控制。」
同時,港交所亦建議IPO申請人儘早委任董事,以便他們能夠共同參與制定必要ESG機制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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