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資本市場規則看待樂歌股份與平安資管的口水仗

來源 | 多思慎行
作者 | 多思慎行

上周末,上市公司和投資圈內最大的瓜,莫過於上市公司「樂歌股份」與知名投資機構「平安資管」之間的口水仗。


我曾經做過十餘年的諮詢公司合伙人,服務過上百家上市公司,見過無數的企業高管;我也曾經做過上市公司的高管,接受過投資機構的調研;我現在是一名投資人,也經常出去調研上市公司。基於這樣一份職場經歷,我相信我能更客觀地看待問題。
 
下面就說說,我對這件事的看法,這件事是一個典型的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失敗的案例!

 
首先,給不了解事情完整經過的朋友,介紹下本次事件的基本情況。
 
事情的起因,是8月29日樂歌股份董事長——項樂宏先生在朋友圈公開發文,指名道姓宣布「樂歌不歡迎平安資管的投資」,一石激起千層浪!
 

這只是簡單的情緒宣洩,緊接着,當晚(29日)項總就寫了一篇長文,講了事件的前因後果。

全文太長我就不貼了,免得佔用篇幅,影響本文的閱讀體驗!這封信網上一大把,想看的朋友,隨便都可以找到,也可以點此查看
 
第二天雖然是周日,但是網上沸沸揚揚的聲音已經傳到了平安資管的耳朵里,平安資管也緊急做出了回應。
 
再之後,是樂歌股份就平安資管的回應做出回應。

雙方,你來我往,好不熱鬧,最後演變為各執一詞的羅生門。

在基礎事實不清的前提下,去辨明誰對誰錯,沒有意義。因此,本文基於雙方各自的話,分析各自的對錯,我想才是比較客觀的。


那我們先從項總的長文說起。(下文紅色的部分,為雙方回應的原文,黑色部分為我個人的點評和觀點,本人不承諾我的觀點就是事實,請讀者自行判斷。) 



觀點一

樂歌股份上市至今快三年了。樂歌以16.06元發行,上市後最高漲到30多元。上市後的大概二個多月跌回到最低18元。我覺得公司不應該是這個價。於是,我從上市後的二個多月開始說服夫人開始增持,從最低18元一隻增持到最高30多,歷時二年多,耗資近八千萬元。

 
作為公司董事長,維護公司股票穩定,不跌破發行價,即是其職責所在,也是其利益所在。交易所規定,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要鎖定三年,所以,真金白銀的增持,維護股價就是維護其個人的身價,最大的受益者正是項總自己。
 
當然,另一方面,只要不是內幕交易,對於正常的增持行為應該不褒不貶,算是一個中性的行為。
 
觀點二

通過我的很多次基金接待,我感覺到,大多數的基金都想賺快錢,幾乎沒有基金願意到工廠去看流水線,看工藝。
二年多的時間,很少基金經理來樂歌。即使有個別基金經理來了,我作為董事長耐心接待,真誠解釋,說我作為大股東實控人真金白銀高於發行價在持續增持,告訴他們樂歌未來一定有美好的一天。要相信樂歌,一定會有好的回報。可是,真的很遺憾,幾乎沒有一個基金堅持到今天。
 
不論,投資人對賺「快錢」敢興趣,還是對賺「慢錢」敢興趣,都是他的權力。
 
按照交易所的上市規則,只對兩種情況作出限制交易的規定。以上交所為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第五章,第一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中規定如下:
5.1.4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5.1.5 發行人向本所申請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也就說,項總自己是不能在股市上賺快錢的,必須持有滿3年才可以解禁。但對二級市場的一般投資者而言,並沒有「不允許賺快錢」的規定。項總以對自己的要求,來要求投資者,顯然是說不過去的。
 
觀點三

你對我在周六臨時接受你們調研毫無感恩;你對我花了一個小時給你們講解企業運營的邏輯沒有感恩
 
回答投資者的疑問,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人員(董事長、董事會秘書)應盡的義務。
 
如果哪家上市公司的董秘敢在「上證e互動」、「深交所互動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官方投資者互動平台)上宣稱「我抽出寶貴的時間來回答你們的問題,你們要懂得感恩!」

敢這麼說話的董秘,估計墳頭草都該有一米高了吧!
 
觀點四

少數基金,比如今天突然臨時通知需要調研的平安資管,那些80末90後基金經理們頤氣指使、居高臨下的態度,至少讓我無法接受。
 
「突然臨時通知」這個問題,在後續的雙方回應中,也被提及,但從雙方的信息來看,這次調研至少是在雙方約定好的時間內進行的,也就是說,這個「突然」是項總接受的,甚至是主動選擇的。在這一點上,至少項總有一項權利是可以直接拒絕平安資管前來調研的,但是他並沒有。
 
觀點五

你對樂歌的基本成長歷史一無所知;你根本沒有來過樂歌一次調研;你根本沒有去過一次樂歌的工廠,根本沒有做過一次對樂歌員工哪怕基層員工的採訪;你對樂歌過去幾年收入沒有成長實際產品和業務結構不斷完善一無所知
 
項總單方面宣布,不歡迎平安資管來投資,他有這樣的權利嗎?
這個問題,要分三個層面來回答:
1、依據公司章程,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是否賦予了董事長這樣的權力?
2、即使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賦予了董事長挑選投資者的權力,也僅僅是挑選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即,在獲得授權的前提下,項總可以選擇向誰或者不向誰進行定向增發。
3、上市公司並無權決定已經公開上市且無限制出售的股票,在二級交易市場上,誰可以買或者誰可以賣公司的股票。

說白了,上市公司就是出來賣的,哪有挑選客人的權力!因此,項總所謂的「不歡迎平安資管來投資」,撐破了天,也就是只能自己心裏不爽而已。

不論平安資管是專業的投資者,還是一竅不通光知道用錢砸人的投資者;
不論是賺快錢的投資者,還是賺慢錢的投資者;
不論是謙遜的投資者,還是囂張的投資者;

上市公司,都不能區別對待,阻止平安資管成為其股東。甚至,依據平安資管成為股東後,持有的股份數量和公司章程,它還有資格進駐董事會,罷免董事長。
 
觀點六

秉着為客戶負責的態度,作為專業投資人,對任何一家公司的研究盡調我們都要做到專業審慎,該問的問題下次一定還會問的。
 
這是平安資管張良在回應項總的長文時給出答覆的最後總結語。也是我個人在本次事件中最欣賞的一句話。
平安的提問和對問題的「刨根問底」,可以說是這次事件最直接的導火索,雙方也都承認這一點。
「大概是我們的問題特別冒昧?視頻中董事長摔門而出。」——【平安資管張良】
「平安資管提出問題……隨後,我與團隊人員私下說:「這哥們,根本沒做過功課。」這時,對方立即予以斥責,稱不認可我方講話。現場氣氛尷尬,於是我宣布會議結束對方確認會議結束我離開現場。」——【樂歌股份項樂宏】
 

首先我們來看看,平安資管的問題,問的對不對?
 
我認為是對的,樂歌股份認為自己已經把這個問題回答清楚了,其實是避重就輕,沒有正面回答。而能發現這一點,並刨根問底的繼續問下去,恰恰是平安資管的專業性。
 
說白了,平安資管的問題重點在於,承認樂歌現在的業務做得很好,但這是由於疫情這一不確定因素導致的增量,即因為疫情導致在家辦公的需求,從而導致了樂歌產品的採購需求。如果疫情結束,怎麼辦?人們會因為公司配的設施好用,從而在家裡也配一套,比如人體工程學的電腦椅,升降桌等等,這是符合商業邏輯的。但是不可能因為家裡用的舒服的東西,同樣要求公司也配一套給自己用(除非你是老闆)。

這就是平安資管對樂歌未來業績有疑問的核心問題,但是,項總的回答居然是摔門而出。
 

其次,這個問題該不該問?
 
年輕的基金經理們是否態度不好,是否急功近利?也許有,但這並不影響調研這件事本身。項總創業的故事,是挺感人,但這也並不影響調研這件事本身。

投資者就是來賺錢的,不是來為企業服務的,這是每家上市公司都要牢記的事情,千萬不能本末倒置。
 
上市公司如果真的硬氣一點,學學華為,「我就是不上市,我有錢不需要你們投資,也沒興趣帶着你們賺錢,更沒興趣對你們披露我不想披露的信息」,那誰也沒資格去指責什麼。但是作為上市公司,是需要遵守交易所的信息披露準則的。

那麼投資機構這些年輕的投資經理們,這樣對一個年近50的上市公司董事長,咄咄相逼,是不是太目中無人,無長幼尊卑,不尊重董事長?


作為投資機構,首先應該考慮的是為投資風險負責,為資金安全負責,為投資基金背後所有認購者負責。投資不是請客吃飯,不是拿着投資人的錢去當「老好人」,就應該是,「當問則問,當問盡問,專業審慎,質疑一切」。

這不是下屬對上司的態度,也不是年輕人對前輩的態度,而是一個專業態度。那些叫嚷着「資本打擊民族企業」的人,請你認購了投資基金後,虧損了不要哭。
 
全文看似感人,實則槽點極多,不知道這篇文章是誰替項總代筆的。可以說,長文的代筆者完全不懂資本市場的規則,甚至不知道有沒有接受過交易所給上市公司董監高的相關培訓。作為曾經的諮詢顧問,我建議項總還是趕緊把這個人開掉吧!

本文部分配圖來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與我聯繫刪除。


版權聲明:所有瑞恩資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創文章,轉載須聯繫授權,並在文首/文末註明來源、作者、微信ID,否則瑞恩將向其追究法律責任。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與原作者或公眾號平台取得聯繫。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
更多香港IPO上市資訊:www.ryanbencapital.com

相關閱讀

上市公司董事長「炮轟」基金經理,基金經理首遇董事長摔門而出

華創推票翻車事件 – 內地券商電話會議出現「假高管」?

海盜也需要融資!?索馬里海盜證券交易所24小時營業、回報679%!

香港 IPO 市場(2020年前七個月):上市 88 家,募資 1,321.42 億港元

香港 IPO中介機構排行榜 (過去24個月:2018年8月-2020年7月)

Author: qswh7232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