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明報
十多年前港交所曾設例要求,上市公司高層須至少有一名合資格會計師(QA),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成員或持其他認可資格,以確保公司財務彙報有序及合規。惟規則實行僅4年,便於2008年經港交所諮詢後廢除。安永審計服務合伙人賴耘峯上周接受本報訪問,認為現時環境已不同,港交所有必要再審視合資格會計師於上市公司的作用。
確保公司財務彙報有序合規
賴耘峯表示,觀察到大型企業幾乎均是主動聘請合資格會計師,但仍有部分中小型H股出現高層無人具會計師資格的情況,恐將成為「市場漏洞」。他同時指出,現時本港為吸引新經濟公司,為第二上市股份提供諸多項彙報豁免,針對此類公司,應同時採取一定措施,確保內部有人了解本港的規章及披露要求,以維持合規水平。
賴耘峯直言,港交所當年稱不應「細微管理」上市公司對僱員的資格要求,而不再要求發行人聘用合資格會計師,但今年在處理公司秘書豁免事宜時,考慮卻似不同。《上市規則》訂明公司秘書須具備一定專業資格,港交所一直有向部分公司給予公司秘書資格豁免,今年更曾希望把資格豁免情況編列成規,但最後遭業界反對。港交所因此不實施資格豁免。賴耘峯認為,合資格會計師對上市公司同樣重要,不應廢除高管須至少有一名合資格會計師的要求。
港交所多年前就移除條例作諮詢時,香港會計師公會表示激烈反對。賴耘峯自身亦是公會內的活躍成員。他表示,暫時未就想法與公會商討,但相信有必要藉助其渠道,再與其他持份者開啟對話,希望年內可有進展。他認為,若可檢視條例,承認會計師資格的重要性,即使屆時並非間間公司聘用公會會員,仍對行業發展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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