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昨日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反垄断指南》),意味互联网平台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媒体报道指,「双11」后,市场监管部门另辟台径规范在线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并使其在线经济多元化监管体系即将形成。
《反垄断指南》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所有权行为」、「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定义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平台要求「二选一」,差别待遇(大数据杀熟),或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限定交易,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的自有行为。
此外,协议控制(VIE)的经营者集中也属于反垄断审查范围,若经营者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刘旭表示,这意味互联网企业应该依法上报,经营者集中没有申报的要进行补办,这可能会涉及到大量案件,例如斗鱼和虎牙的合并,腾讯、阿里等网络巨头大量的并购等。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指南》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在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有意见认为,《反垄断指南》整体上沿用了反垄断法的准则和规定,做了更多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细化规定,以应对不断萌生的互联网新型商业模式和领域。
意见指,文件出台后,可以对线上经济这样的新市场业态形成一个多位一体、系统化、全面的监管体系,既被取代了法律制度的空白,又能及时防控平台经济风险。
事实上,《反垄断指南》出台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公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随后,主管部门设置了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各种规范网上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
在《反垄断指南》公布前,媒体报道上周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3部门联合召开规范在线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京东、美团、阿里及腾讯等27间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参与。会议上对强迫商家「二选一」、刷单刷评等问题做出严厉批评,并提出互联网平台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9方面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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