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昨日發佈《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下稱《反壟斷指南》),意味互聯網平台將面臨更加嚴格的監管。媒體報道指,「雙11」後,市場監管部門另闢台徑規範在線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並使其在線經濟多元化監管體系即將形成。
《反壟斷指南》從「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所有權行為」、「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四個方面作為切入點,定義了平台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為。平台要求「二選一」,差別待遇(大數據殺熟),或者通過補貼,折扣,優惠,流量資源支持等激勵性方式限定交易,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存在的自有行為。
此外,協議控制(VIE)的經營者集中也屬於反壟斷審查範圍,若經營者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同濟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劉旭表示,這意味互聯網企業應該依法上報,經營者集中沒有申報的要進行補辦,這可能會涉及到大量案件,例如鬥魚和虎牙的合併,騰訊、阿里等網絡巨頭大量的併購等。
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反壟斷指南》主要目的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平台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為,引導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促進在線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
有意見認為,《反壟斷指南》整體上沿用了反壟斷法的準則和規定,做了更多針對互聯網平台企業的細化規定,以應對不斷萌生的互聯網新型商業模式和領域。
意見指,文件出台後,可以對線上經濟這樣的新市場業態形成一個多位一體、系統化、全面的監管體系,既被取代了法律制度的空白,又能及時防控平台經濟風險。
事實上,《反壟斷指南》出台前,市場監管總局已公布了《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隨後,主管部門設置了出台《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各種規範網上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
在《反壟斷指南》公布前,媒體報道上周五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國家稅務總局3部門聯合召開規範在線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京東、美團、阿里及騰訊等27間主要互聯網平台企業參與。會議上對強迫商家「二選一」、刷單刷評等問題做出嚴厲批評,並提出互聯網平台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9方面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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