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於昨日(10月27日)發表有關修改《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守則》的諮詢總結,並提出了4大修改重點。經修改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將在刊憲後生效。香港證監會將給予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6個月的過渡期,以便基金遵守經修改的規定。香港證監會亦會透過發出一系列常見問題,向業界提供進一步指引。
香港證監會表示,修改守則目的是為了讓香港的REITs在進行投資時提供更大靈活性。
建議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作出的修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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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符合各項條件的情況下,投資於少數權益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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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取得單位持有人的批准及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在投資物業發展項目時,可超過現有的資產總值10%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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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借款限額,由資產總值的45%提高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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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適用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關連人士交易和須予公布的交易的規定,與上市公司的規定大致看齊,以符合現行的政策和慣例。
香港證監會接獲28份意見書,包括來自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經理、受託人、業界組織、投資銀行、估值師、律師事務所及個人的意見。絕大多數響應者都支持上述建議。香港證監會亦會透過發出不時更新的一系列常見問題,向業界提供進一步指引。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有關修訂將有助維持本港REITs市場的競爭力和促進其長遠發展,並同時能確保投資者得到保障。」
香港REITs龍頭領展 (00823.HK) 表示,歡迎香港證監會採取新規,為香港的REITs提供更大的投資靈活度,會對今次諮詢總結進行更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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