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私有化計劃除牌的,22家;
2、創業板(GEM)除牌、轉去主板的,8家;
3、上市地位按照「上市規則」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的,31家;
4、自願撤回上市地位的4家。
2010年以來,上市公司被港交所按照「上市規則」的除牌程序除牌的,共有72家。自除牌新規以來,數量呈暴增趨勢,從2018年之前屈指可數的幾家猛增至2019年的19家,2020年即達到31家,約相當於過去5年的合計(33家)。預計未來數年除牌數量或仍會增長。
三、2020年除牌的31家,總市值高達1041億港元
據市場估計,未來兩三年內除牌的上市公司,或許可能越來越多,也可能在突破新高之後較長期間內維持一個比較穩定的數量,其原因可能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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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除牌」機制下,給予停牌公司的時間有限,實施債務重組等未必能夠在短時間內完成,大大增加了復牌難度; -
港交所於2018年修例打擊「殼股」,修例後「白武士」的注資更受限制、更容易被認定為「反收購活動」; -
市場上殼價大跌,讓「白武士」拯救停牌公司的興趣大為減少; -
如果審計師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時,上市公司一般會被要求停牌。一旦停牌達到一定時限,就有除牌的風險。
中資券商在香港IPO市場的表現(過去兩年至少保薦上市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