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於昨日(2021年2月23日)發表最新的《季度報告》,該報告是香港證監會於2020-2021財政年度(財政年度結束日期為每年的3月31日)第三份的季度報告, 載述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工作。
就香港證監會在去年10月到12月的執法行動,主要包括: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3宗),法院訴訟 (2宗),紀律行動 (3家持牌機構、3名人士,罰款27.2億),限制通知書 (1家券商的3個賬戶),市場監察(2157項索取要求、3宗股權高度集中);並就就跨境證券犯罪行為的執法合作事宜,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中國證監會稽查局、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四方進行了深入討論。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3宗)
季內,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裁定下列人士曾經進行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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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鄭則鍔,在2011年就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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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璇在2009年就美維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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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銀資本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六名前董事(孫益麟、孫粗洪、劉勁恆、黃真誠、翁以翔及黃國泰)沒有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披露內幕消息,並對該公司的前行政總裁兼公司秘書孫益麟施加為期15個月的取消資格令及罰款120萬元。該公司前主席孫粗洪被處以900,000元罰款。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亦命令該六名前董事參加經證監會核准有關企業披露制度、董事職責及企業管治的培訓課程。
法院訴訟 (2宗)
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中國自動化集團有限公司的公司秘書周昭智就該公司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的罪名成立。周被判處監禁45天及罰款45,000元。
香港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以尋求對新銳醫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兼執行董事周凌及前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戴海東發出取消資格令,原因是二人涉嫌干犯企業失當行為,以及違反對該公司的責任。香港證監會亦尋求法庭頒令周向該公司作出賠償。
紀律行動 (3家持牌機構、3名人士)
季內,香港證監會對3家持牌機構、3三名人士採取了紀律處分,涉及的罰款總額約為27.2億元。這些罰款將撥歸政府一般收入。
限制通知書 (1家券商的3個賬戶)
季內,香港證監會向中國北方證券集團有限公司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其處置或處理三個客戶賬戶內的某些資產。這些資產與涉嫌操縱市場活動有關。香港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市場監察 (2157項索取要求、3宗股權高度集中)
季內,香港證監會在對股價及成交量異動進行監察後,向中介機構提出了2,157項索取交易及帳戶紀錄的要求。
香港證監會刊載了三份關於股權高度集中的公告,提醒投資者在買賣股份高度集中於極少數股東手上的公司股份時需格外謹慎。
與中國證監會的合作
2020年12月,香港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內地警方、香港警方成功召開了「第十次內地與香港執法合作高層會議暨兩地四方會議」。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中國證監會稽查局、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四方就跨境證券犯罪行為的執法合作事宜進行了深入討論,並取得了共識。
與會各方在磋商會談中,以建設性和前瞻性的方式充分闡述了各自立場,並共同探索了各種可行的合作方式。通過是次會議,各方進一步加深了對有關合作機制以及與其相關的法律環境的認識和了解。
此外,香港證監會還特別邀請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的專家,向與會者介紹新《證券法》下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機制。
執法行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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