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委員聽取了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簡介有關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在環球金融市場的最新發展,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將應委員會的要求,進一步探討合適的上市制度,以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同時保障投資大眾的權益。
金融領導委員會(The Financial Leaders Forum),於2017年8月成立,是由金融界領袖和主要金融監管機構代表參與的高層次平台,旨在落實政府在貨幣穩定、金融安全與監管、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等政策及工作上,承擔更積極主導角色的願景。委員會就香港繼續發展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各個重要範疇,提出策略性和前瞻性的建議。
SPAC (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直譯為「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又稱「空白支票公司」,目前為美國特有的一種上市形式,由基金、富豪等出資成立空白支票公司(Blank-Check Company)後,再於納斯達克或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集資,其任務是一至兩年內集中收購具有前景、但尚未上市的公司,猶如「借殼上市」,SPAC流程簡單,可節省時間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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