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港交所,將應「金融領導委員會」要求,探討SPAC等上市制度

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擔任主席的金融領導委員會(The Financial Leaders Forum)昨日(3月1日)舉行第15次會議。

會上,委員聽取了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簡介有關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在環球金融市場的最新發展,香港證監會港交所將應委員會的要求,進一步探討合適的上市制度,以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同時保障投資大眾的權益。 

2月下旬曾有消息稱,港交所正研究SPAC上市,不過港交所未作正面響應。有香港媒體報道,港交所前段曾向個別券商了解關於SPAC的意見。

港交所代理行政總裁戴志堅早前曾表示,港交所設有不同的上市渠道供企業選擇,以開放性態度,繼續研究不同的上市途徑或方式,同時會確保能維持上市公司質素,強調會參考國際市場的做法,平衡國際之間的競爭,但最終的市場設計「不會照抄」。
 
SPAC上市在美國掀起熱潮,新加坡交易所正在準備諮詢引進。香港金融發展局行政總監區景麟博士(AuKing-lun)2月4日曾表示,鑒於SPAC上市模式日益盛行,金髮局認為有關議題值得謹慎研究。

SPAC也在香港富豪圈興起,市場傳聞香港首富李嘉誠、新世界發展(00017.HK)執行副主席兼行政總裁鄭志剛等,也有意考慮SAPC。此前,李嘉誠次子、電盈(00008.HK)主席李澤楷考慮在美國設立第三家SPAC,何猷龍家族辦公室「黑桃資本」則,計劃建立SPAC主題投資組合。
 

金融領導委員會(The Financial Leaders Forum),於2017年8月成立,是由金融界領袖和主要金融監管機構代表參與的高層次平台,旨在落實政府在貨幣穩定、金融安全與監管、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等政策及工作上,承擔更積極主導角色的願景。委員會就香港繼續發展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各個重要範疇,提出策略性和前瞻性的建議。


SPAC (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直譯為「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又稱「空白支票公司」,目前為美國特有的一種上市形式,由基金、富豪等出資成立空白支票公司(Blank-Check Company)後,再於納斯達克或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集資,其任務是一至兩年內集中收購具有前景、但尚未上市的公司,猶如「借殼上市」,SPAC流程簡單,可節省時間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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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qswh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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