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或難以在香港落地

來自綜合報道

周一 (5月3 日) 港媒傳出原本港交所有意研究開放最近在美國很是流行的 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相關規定,但隨着美國證監會(SEC)開始收緊監管、以防SPAC出現泡沫,有消息透露港交所可能打退堂鼓。

原本港交所最快 6 月底前就 SPAC 上市諮詢市場看法,但在香港證監會嗅到華爾街這波危險的氣息,使得市場對 SPAC 應否應引進香港開始出現雜音,業界多數人士估計 SPAC 最終落實機會低,但仍有少數中資券商在積極籌備中。

香港證監會對此消息沒有作出響應。

港媒報導指出,目前香港業內普遍對 SPAC 在香港落地信心不大,認為無必要浪費成本及人力在 SPAC 的籌備上。不過,仍有少數中資券商正加足馬力準備,以積極態度應對 SPAC 未來在香港推行。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Withers world wide)合伙人孫志偉Mike Suen指出,2019 年 10 月港交所修改上市規則打擊設立空殼上市公司、買賣空殼上市行為等,若此時引進 SPAC 將給予市場一個錯誤的訊號,以為港交所又放寬空殼公司的限制,容易引發市場混亂。

首控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甄文星認為,SPAC在港成行的機會較微,事實上香港上市條例已設有21章公司,若摘去對21章公司的投資限制,便與SPAC形式相近,沒有必要再額外引入。另外,香港亦不具備如美國一樣多的名牌基金作為SPAC的發起人,恐難吸引投資者參與。

 

中泰國際研究部副主管趙紅梅表示,香港引入SPAC應積極引導資金側重於新興行業,否則便容易失去其意義。在保障投資者利益上,首先應先對SPAC設置清晰的上市門坎,包括市值、營收、凈利潤、公眾投資者股權佔比等。趙紅梅又指,對併購對象需嚴格把關其所處的行業、業務狀況等,並要求充分披露信息至季報,以確保收購目標沒有摻水分。同時,亦可對參與的投資者設門坎,最初僅允許有一定投資經驗及資金的投資者入場。另外,又可改良SPAC的融資方式,對隨意供股、合股、修改買賣單位等財技設限,以防止其墮入炒殼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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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qswh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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