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国证监会SEC出台配套信息披露规则后,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于5月13日就《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中如何确定“不能有效实施会计监管”的认定细则征求意见。此公开征询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
意味着主要针对中概股的监管政策,已经全部起草完毕,即将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PCAOB在官网中发布公告称,其正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提出新的规则和框架,以便按照HFCAA的设想,在确定PCAOB因一个或多个主管部门在外国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调查位于该司法管辖区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时使用。
PCAOB主席William D. Duhnke III在会上表示,PCAOB与国际同行之间的合作对于促进有意义的审计监督和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至关重要。“该规则将使PCAOB能够履行《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规定的职责,解决了海外当局拒绝PCAOB进行授权的监督活动时所需访问权限的情况。”据William称,目前共有有1,727家在PCAOB注册的公司,其中有853个位于美国境外的90个不同司法管辖区中。
根据《华尔街日报》的统计,PCAOB每三年对超过40个司法管辖区的200多家非美国审计机构进行检查,但在中国和香港却无法做到这一点。该机构也不能在未经中国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审查中国境内的审计文件。
而PCAOB的新规则,帮助其决定是否可以审查或调查某些司法管辖区的审计机构,以便美国证监会(SEC)要求这些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披露更多信息,并对这些公司采取其它行动,比如发布交易禁令。
尽管美国政府及监管部门一直对中概股进行打压,仍然不能阻止中资企业赴美上市热潮。根据Ryanben的统计,中国企业在美国IPO上市,2020年共有34家,今年以来已上市26家,目前至少还有20多家正在上市处理中。
美国证监会:公布《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53页)
SEC与PCAOB发布联合声明,在美上市中国公司或面临更严厉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