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银行(01111.HK)发布公告,于2021年5月18日,要约人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建议,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公司私有化。
根据计划,于记录日期已发行的计划股份将于生效日期被注销及剔除,而作为其代价,各计划股东将有权就每股已注销及剔除的计划股份以现金收取注销价20.80港元(扣除股息调整(如有)),较5月6日收市价13.76港元溢价约51.2%。
要约人为越秀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金融证券、交通基建等三大核心业务。要约人特殊目的公司实体为要约人的全资附属公司。越秀集团由广州市政府全资实益拥有,主要从事房地产、金融证券、交通基建、农业食品四大核心业务以及其他传统业务(如造纸)等。
于计划生效后,于记录日期已发行的所有计划股份将被注销及剔除(向要约人特殊目的公司实体发行同等数目的新股份并入账列作缴足),而该等计划股份的股票其后将不再具有所有权文件或凭证的效力。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向联交所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紧随生效日期后生效。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公司于联交所上市的股份自2021年5月20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买卖。
创兴银行,1948年在香港成立,1994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14年2月14日被越秀集团收购。创兴银行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创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创兴保险有限公司。截至发稿时间,创兴银行暴涨46.80%,报20.20港元,总市值196.52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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