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興銀行(01111.HK)發佈公告,於2021年5月18日,要約人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董事會向計劃股東提呈建議,根據公司條例第673條以協議安排方式將公司私有化。
根據計劃,於記錄日期已發行的計劃股份將於生效日期被註銷及剔除,而作為其代價,各計劃股東將有權就每股已註銷及剔除的計劃股份以現金收取註銷價20.80港元(扣除股息調整(如有)),較5月6日收市價13.76港元溢價約51.2%。
要約人為越秀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金融證券、交通基建等三大核心業務。要約人特殊目的公司實體為要約人的全資附屬公司。越秀集團由廣州市政府全資實益擁有,主要從事房地產、金融證券、交通基建、農業食品四大核心業務以及其他傳統業務(如造紙)等。
於計劃生效後,於記錄日期已發行的所有計劃股份將被註銷及剔除(向要約人特殊目的公司實體發行同等數目的新股份併入賬列作繳足),而該等計劃股份的股票其後將不再具有所有權文件或憑證的效力。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15(2)條向聯交所申請撤銷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緊隨生效日期後生效。
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公司於聯交所上市的股份自2021年5月20日上午9時正起恢復買賣。
創興銀行,1948年在香港成立,1994年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2014年2月14日被越秀集團收購。創興銀行及其附屬公司,包括創興證券有限公司及創興保險有限公司。截至發稿時間,創興銀行暴漲46.80%,報20.20港元,總市值196.52億港元。
越秀服務,來自廣州、分拆自越秀地產(00123),遞交招股書,擬香港IPO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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