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彩虹新能源」)(00438.HK) 準備回A上市,擬考慮在深交所創業板遞交IPO申請。
董事會欣然宣布,2021年8月6日的董事會批准建議A股發行及相關授權事宜的議案。根據建議A股發行方案,本公司擬申請首次公開發行A股並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配發及發行不超過5,878.00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A股股票。建議A股發行須待(其中包括)於臨時股東大會、類別股東大會上獲得股東以特別決議案批准、以及取得中國證監會與其他相關監管機構的必要批准或決定後方可作實。
彩虹新能源(00438.HK),是次回A募資所得,將全部用於與本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超薄高透光伏玻璃項目發展所需的項目建設及運營資金並補充流動資金。
董事認為,建議A股發行有利於提升公司形象,擴充融資管道,增加資本市場的知名度,促進業務增長。董事亦相信,建議A股發行可充實本公司流動資金,降低資產負債率,優化資本結構,減少財務風險,提升盈利水平,有利於公司穩健經營和持續發展,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彩虹新能源(00438.HK)建議A股發行對股權架構的影響:
彩虹新能源(00438.HK) ,來自陝西咸陽,於2004年12月20日在港交所掛牌上市。截至午間收市,彩虹新能源(00438.HK)收報36.70港元,目前總市值為64.71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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