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威控股有限公司(“宝威控股”)(00024.HK)发布公告,根据港交所的函件,其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予以取消,于2021年8月13日起正式摘牌。
公告指,上市复核委员会已于2021年7月7日就公司申请复核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A条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的决定进行聆讯。于2021年8月2日,上市复核委员会告知公司,上市复核委员会决定维持除牌决定。
取消上市地位根据联交所日期为2021年8月9日的函件,公司获告知,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A 条 股份的上市地位应予取消。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而股份的上市地位将于2021年8月13日上午9时正起取消。
建议重组的最新资料鉴于股份取消上市地位,建议重组及认购事项将不会进行。因此,投资者将于收购守则规则26项下再无任何潜在责任提出要约,且毋须清洗豁免。
宝威控股,于1983年9月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于1990年5月在新加坡交易所两地上市,2010年9月从新加坡自愿退市。公司从事国际钢铁贸易业务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为全球最活跃的钢铁贸易商之一,于2017年转型锂电领域。股份于2019年8月19日开始停牌,停牌时其市值为3.63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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