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雲音樂,再次通過港交所聆訊,招股書增25頁(涉法規、風險因素等)


2021年11月16日,來自浙江杭州的雲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CLOUD VILLAGE INC. (以下簡稱「網易雲音樂」)再次在香港交易所披露通過聆訊後的招股書,其將很快展開招股、掛牌上市。

網易雲音樂招股書鏈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1/103466/documents/sehk21111600887_c.pdf



網易雲音樂,此前於2021年5月26日在港交所遞表,8月1日便通過港交所聆訊,前後大概67天的時間;由於當時未進行招股,是次更新財務數據至2021年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事,除更新財務數據之外,是次更新的聆訊後招股書,在風險因素、監管法規部分增加了大量內容。招股書顯示,網易雲音樂因業務產生並處理大量數據,須遵守中國及其他司法轄區有關數據隱私及安全的法律法規,不當使用或披露數據均可能對業務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法規包括:
  1. 《個人信息保護法》(2021年11月1日生效);
  2. 《數據安全法》(2021年9月1日生效);
  3. 《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7月6日意見》」);
  4. 《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草案》」);
  5.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
  6.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數據安全條例草案》」);
  7. 《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第78號通知》」)
  8. 《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指南》」)
  9. 《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
網易雲音樂指,中國的互聯網、音樂、直播及在線娛樂行業受到高度監管。缺少適用於業務營運的任何必要批准、證照、許可、登記或備案,或者適用的法律法規或政府政策發生任何變化,均可能會對業務、前景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就目前市場關注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草案》和《數據安全條例草案》。網易雲音樂表示,公司尚未收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關於被認定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任何通知,且中國法律顧問認為公司於上市後短期內被分類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機會相對輕微;此外草案中有關「國外上市」、「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監管並無提供進一步解釋或詮釋。不過,招股書指,相關監管機制的未來變化及詮釋存在不確定性。


招股書顯示,基於對法規的事實及分析,並考慮到下列由聯席保薦人進行的盡職調查,聯席保薦人並無注意到任何事項可能導致他們對董事及中國法律顧問意見的合理性產生懷疑,即上述法律法規變動(包括自2021年7月以來頒佈的法律法規的變動)將不會影響公司截至招股書日期在任何重大方面遵守法律法規。

有關盡職調查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1. 與公司管理層討論以理解(其中包括)本公司網絡安全及數據隱私控制以及現時適用中國法律及網絡安全近期監管發展對本公司業務造成即將發生的影響;

  2. 審閱相關支持文件;

  3. 與中國法律顧問及聯席保薦人的中國法律顧問討論(其中包括)上述近期監管發展的潛在影響及最新狀態。


網易雲音樂為中國領先的在線音樂平台,為音樂愛好者提供高度互動的內容社區。根據灼識諮詢所進行的調查,網易雲音樂是中國1990年或以後出生人群中最受歡迎的在線音樂平台。


網易雲音樂主要通過銷售在線音樂服務的會員訂閱和銷售社交娛樂服務的虛擬物品來變現,同時積極開發其他變現渠道,如提供廣告服務、銷售數字專輯和音樂衍生服務。

  • 在線音樂服務:截至2021年6月30日,網易雲音樂的在線音樂服務月活躍用戶數達1.845億人,月付費用戶數達2610萬人,每月每付費用戶收入達人民幣6.8元。

  • 社交娛樂服務及其他:截至2021年6月30日,網易雲音樂的社交娛樂服務月付費用戶數達49.64萬人,月活躍用戶數達1940萬人,每月每付費用戶收入達人民幣526.5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網易雲音樂已為超過30萬名註冊獨立音樂人提供服務,根據灼識諮詢報告,公司已成為中國最大的獨立音樂人在線孵化器。獨立音樂人已成為平台上小區參與和內容創作的支柱。於2021年6月,註冊獨立音樂人的音樂曲目佔網易雲平台所有音樂流媒體播放量的47%以上。


招股書顯示,在過去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網易雲音樂的營業收入分別為 11.48億、23.18億、48.96億和 31.84億元人民幣,相應的凈虧損分別為 20.06億、20.16億、29.51億和 38.09億元人民幣;經調整凈虧損分別為18.14億、15.80億、15.68億和5.33億元人民幣。


招股書顯示,網易雲音樂上市前的股東架構中,控股股東為網易集團(09999.HK, NTES)持股62.46%;其他股東包括阿里巴巴(09988.HK)旗下的淘寶中國持股10.81%、雲峰基金持股5.41%、百度(09888.HK)持股4.26%、CMC資本持股2.99%、泛大西洋投資持股3.47%、博裕資本持股3.47%等。


網易雲音樂是次IPO的中介團隊主要有:美銀、中金公司、瑞信為其聯席保薦人;普華永道為其審計師;君合、世達分別為其公司中國律師、公司香港及美國律師;競天公誠、富而德分別為其券商中國律師、券商香港及美國律師;灼識諮詢為其行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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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qswh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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