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股集體暴跌,平均跌幅為24.29%
港股教育板塊迎來史上最黑暗一天,民促法於上周五下午公布,本周一收盤後,在香港上市的12家教育企業遭遇重挫,集體暴跌。平均跌幅為24.29%,最高跌幅為睿見教育的40.35%。滿屏的綠色,除了成實外教育(2.81%)、博駿教育(7.69%)跌幅較小外,其他10家的跌幅都在10%以上。
香港教育股為何集體暴跌?
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教育股集體暴跌,主要在於8月10日晚司法部所發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其徵求意見截止至2018年9月10日,目前草案仍未正式實施,正式法律解讀仍然需要等待一定的時間。
「送審稿」: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18-08/10/tzwj_38281.html
《送審稿》有何影響?
一、對民辦學歷教育可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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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稿》第七條新增內容中明確提出「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應當經主管部門批准,並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學校教學活動,不得以品牌輸出方式獲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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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稿》第十二條新增「實施集團化辦學的,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加盟連鎖、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非營利性民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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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稿》第四十五條明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允許關聯交易,但與關聯方的交易需要受到教育部、人社部的監管,以確保其必要性、合法性、合規性。
解讀:新民促法明確了公辦教育地位不可動搖,義務教育階段全面去市場化,營利性學校只能涉足幼兒園、高中、大學,可以集團化、連鎖化辦學,但嚴禁與公辦學校合作,不得併購非營利性民辦學校。
公辦學校在不出資、不出人、不出品牌的前提下,經主管部門批准可參與民辦非營利學校。通過對營利與非營利的分類管理,明確民辦學校營利方式和資本化路徑,消滅現存灰色地帶。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變相營利有三種手段:1)搭售 2)成本關聯化 3)退出時一次性獲得高額收益。而實施條例對這三種手段都設置了相應的政策工具予以規管。本次的措辭和手段較徵求意見稿更為嚴厲和明確,針對成本關聯化實現變相營利作出限制。這與《民辦教育工作部級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中提到的「嚴禁以非營利之名行營利之實」的原則是一致的。
二、明確培訓機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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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類輔導需要前置審批。
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的補習輔導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即先證後照,取得教育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後再到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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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質教育及成人培訓可直接申請法人登記。
「設立實施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研學等有助於素質提升、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活動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以及面向成年人開展文化教育、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可以直接申請法人登記,但不得開展第一款規定的文化教育活動。」
解讀:民辦培訓機構被納入民促法範疇,學科輔導類機構行政審批難度將加大,已有機構將迎來大規模整頓。但是政策明確支持素質類教育和職業教育,取消牌照限制、降低准入門檻,將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素質類教育和職業教育機構,催生相關領域進一步繁榮。
三、規範在線學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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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線實施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應當取得同級同類學歷教育的辦學許可和互聯網經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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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線實施培訓教育活動、實施職業資格培訓或者職業技能培訓活動的機構,或者為在線實施前述活動提供服務的互聯網技術服務平台,應當取得相應的互聯網經營許可,並向機構住所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並不得實施需要取得辦學許可的教育教學活動。實施培訓教育活動的互聯網技術平台,應當對申請進入平台的機構或者個人的主體身份信息進行審核和登記。
解讀:在線教育不是法外之地,同樣需要遵循行業規範和教育規律。對在線教育的辦學設置條件更加明確,嚴把學歷學校的在線教育服務,放寬對職業培訓在線教育平台的認證。
附:正在申請香港上市中的教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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