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D&O)是一個較為成熟的險種,美國、歐洲上市公司的投保率分別為97%、90%,很多董事會成員表示上市公司為其投保董事責任保險是他們決定是否參加某個董事會的重要因素。在歐美國家,董事責任保險被認為是「將軍的頭盔」,是公司良好風險管理的表現。
一、什麼是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
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Directors』&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簡稱D&O保險),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同出資購買,對被保險的公司本身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公司管理職責過程中,因被工作疏忽或行為不當而被追究其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負責賠償該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侵權責任抗辯所支付的法律費用,並代為賠付其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款項的保險。
二、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險的作用
1. 風險轉移
當公司代董事、監事及高管承擔賠償責任時,公司可把責任轉嫁予保險人,避免公司因承擔高昂的賠償責任而導致股東利益受損。
2. 提高公司價值
董事及高管必須敢於承擔一定的風險,為企業積極尋找發展機會。董責險使董事和高管無後顧之憂,有助於充分發揮經營潛能。
3. 社會責任
當法律或公司章程不允許公司承擔董事、監事或高管的賠償責任時,往往因個人財力有限,可能導致起訴一方無法獲得充分賠償。董責險提供的賠償限額能為起訴方提供充分的賠償。
三、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可能面臨的後果
作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他們的受託責任主要是服從、謹慎和忠誠等職責,當他們違反職責時,可能面對的後果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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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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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處的罰款和懲罰性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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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補救包括損害賠償金和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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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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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公司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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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董事/高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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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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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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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辯索賠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和金錢等。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面臨等索賠可能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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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政府或監管部門:公司公開信息的披露可能違反證券法;違反董事的法定或信託義務,好比不正當交易、不實和欺詐、反壟斷、環境保護、稅務, 安全法案, 證券, 財務預測, 會計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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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客戶:不正當商業影響;限制性商業協議;合同爭議;價格歧視;濫用保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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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僱員:僱傭有關的索賠如違反合同, 干涉隱私,不正當解僱,誹謗, 就年齡、性別和其它事由的歧視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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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股東:財務表現、財務報告欺詐;管理不善;利益衝突;不充分或不準確的信息披露;收購、合併或併購;投資或貸款決策;股票發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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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競爭對手:誹謗;侵權;限制性商業協議;合同中的歧視性待遇;其他商業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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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誹謗;不充分或不準確的信息披露;向審計師的陳述;接受人或清算人等;
作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購買D&O保險很有必要。有關更多董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D&O)事宜,請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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