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上海市财政局公告称,批准新加坡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相关许可证。
批复显示,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沪财会)字外所临证第104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