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02628.HK)宣布,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决议,同意聘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刘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此外,经董事会审议,刘晖女士已自2024年7月10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刘晖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自2024年10月11日起,由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代董事长利明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刘晖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刘晖女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刘晖女士,
1970年2月出生,
自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自2023年7月开始担任公司副总裁,
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首席投资官,
自2024年7月起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自2024年1月起担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自2023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自2023年4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并先后兼任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2014 年担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部总经理助理、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交易管理部总经理。1992年至2005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刘女士,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