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查看及理解,小编额外做了一张示例说明图表,仅供参考,最终以证监会及港交所的图表为准。小编认为,两家监管机构的时间无法控制,拟上市公司及其上市团队只能安排好答复意见函的时间。 合资格A股公司申请香港上市,或可省去第二份意见函及其答复的时间。
在现时审批新上市申请的框架下:
证监会作为法定监管机构,负责施行《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证监会审核所有新上市申请,以及就较严重且属于《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范围的上市事宜采取具针对性的介入行动。
联交所作为前线监管机构,则负责施行《上市规则》,以及根据《上市规则》就上市合适性等事宜作出判断。上市委员会负责考虑是否批准新上市申请及就此作出决定,并适时就申请人的上市资格及上市合适性,以及上市文件重大披露等事宜提出意见。
完全符合规定的申请
证监会及联交所在处理新上市申请审批工作时紧密合作,并根据优化审批流程时间表继续协调监管行动。若申请人及其保荐人提交的新上市申请及相关材料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及/或《上市规则》下的所有适用规定及指引(完全符合规定的申请),证监会及联交所会紧密沟通以避免重复提问,在分别发出最多两轮监管意见后,各自评估并指出有关申请是否存在任何重大监管关注事项(监管评估)。在此情况下,证监会及联交所将分别在不多于40个营业日*内确认相关申请是否存在重大监管关注事项。在确认没有重大监管关注事项后,联交所会与申请人及其保荐人共同落实上市文件披露,然后相关申请便可进行上市委员会聆讯。
* 只包括监管机构处理有关申请所需的时间,不包括上市申请人及其保荐人所需的时间。
申请人及其保荐人预期可于总共约60个营业日内就监管机构提出的意见给予完满答复。待取得上市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批准后,申请程序预计可于六个月的申请有效期内完成。以下是在此情况下优化审批流程时间表的示例说明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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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市值至少达100亿港元*;及 -
在具有法律意见支持的基础上,确认该公司在递交新上市申请前的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与A股上市相关的法律及法规,则其新上市申请可按照以下快速审批时间表进行审批(合资格A股公司快速审批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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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必要,在发出首封意见函后,证监会及/或联交所将与申请人,其保荐人及其他顾问的主要代表进行沟通,以协助其理解重大监管关注事项并概述监管机构对其后答复的要求。 -
若其后申请人对监管意见的任何答复存在实质性缺漏,证监会及/或联交所将告知申请人及其保荐人有关不足,同时暂停审批程序,直至收到完满答复为止。 -
若申请人及其保荐人于证监会及/或联交所发出两轮监管意见后(或按合资格A股公司审批时间表的一轮监管意见后),仍未能完满解决证监会及/或联交所提出的重大监管关注事项,证监会及/或联交所将按适当情况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直接提出索取数据的要求及/或发出重大问题函。其后,申请的进展将取决于申请人及其保荐人是否完满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及/或解决重大问题函所述的重大监管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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