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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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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港股市场趋势观察
我们对近期一些代表性上市案例进行了研究与分析。结合咨询文件中的优化建议,以下是我们对近期市场趋势的一些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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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费类公司IPO中零售投资者认购热情高涨:在部分消费类公司的IPO中,初始向零售投资者发售部分占比为10%,实际超额认购可达几百倍、近千倍、甚至几千倍,触发回拨机制后最终分配予零售投资者的部分达约50%的水平。 -
优质IPO中机构投资者踊跃认购:在部分科技类及消费类行业的IPO中,国际机构投资者同样展现出较高热情,超额认购倍数达到10倍至30多倍,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热度未必与零售投资者认购热度呈正比。 -
使用发行规模上调选择权以增加发行灵活性:部分IPO中采纳发行规模上调选择权,在初始发行规模的基础上可最多额外发行15%的股份,最终多获行使。 -
大型港股上市案例中多申请公众持股量要求的豁免:不少大型H股发行人申请了关于25%的H股公众持股量要求的豁免。在超大型A股公司的H股上市项目中,也有发行人申请豁免将15%的H股公众持股量要求放宽至约5%或更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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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新股发行改革正当时
基于上述观察,我们认为咨询文件中建议的新股发行的改革方向有助于优化港股市场结构,提升市场吸引力,并满足不同IPO参与者的需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参考成熟国际市场惯例,优化回拨机制可更好地平衡市场参与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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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发行人及承销商提供更多灵活性。发行人及承销商更为了解上市公司的业务、财务等方面的表现和未来预期。现行回拨机制下初始发行结构可能受限于较大的回拨调整;相比之下,新的回拨机制能够允许发行人及承销商在合规范围内,更主动地做出相应安排,在初始发行阶段即锁定或部分锁定发行结构。 -
可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新的回拨机制有助于避免机构投资者因预期获配比例过低而降低参与建簿配售的积极性,将有助于提升新股定价效率。此外,新的回拨机制更贴近国际成熟市场的安排,国际机构投资者也将会更为熟悉,可进一步吸引国际机构投资者。
新增发行价格上调机制,进一步增强发行及定价的灵活性
近期不少新股发行中采用了发行规模上调选择权,基本均获行使,显示了该机制在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发行灵活性方面的有效性。
“松绑”公众持股量要求,降低不必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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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次咨询期将于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结束。如阁下对此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达维团队联系。我们将评估并整理相关意见,向联交所提交正式书面反馈。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瑞恩资本Ryanben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