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与香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操解析

 

作者:咨询团队 | 谦启

编辑:小谦 | 谦启

主编:陈勇 | 谦启

出处:谦启管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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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上市公司做股权激励时遵循的法律法规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管理办法》;而香港上市公司做股权激励是遵循的法律法规是《香港上市规定》(以下简称《上市规定》)。

【谦启微课】境内与香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操解析

由于限制性股票的操作方式在香港的政策定义中和股票期权有很大不同,因此下文将分别从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方面进行区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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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 

总体而言,香港的政策要比境内的政策宽松灵活很多,尤其在出资上面,境内明确规定必须员工自筹资金,而香港不仅公司可以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甚至在行权的时候还可以委托证券公司通过出售部分股份收益来支付行权费用。更多差异详见表1。

表1 中国境内和香港股票期权政策对比

【谦启微课】境内与香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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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

在国内限制性股票是股权激励的标准方式之一,受《管理办法》约束,而香港把限制性股票定性为一种股票奖励计划,股权交易的一种形式,遵循的是《上市规定》中的一般条款,是而非《上市规定》第十七章关于股权激励的详细规定。我们通过相关政策和实际案例对比了境内和香港在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差异,详见表2。

表2 中国境内和香港限制性股票政策对比

【谦启微课】境内与香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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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案例解析

由于香港限制性股票的特殊性,下面举三个案例进行详细说明。

【谦启微课】境内与香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操解析

通过上述三个案例,可以发现香港上市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时候,其操作空间和信息披露程度等都有很强的灵活性,尤其是激励对象的选择上,范围要远大于境内的规定。

Author: Ry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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