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香港01
认识周永健(Anthony Chow)数十年,我们同是律师,他待人诚恳,没有架子,言必有信,大家都尊敬他,所以,他曾是香港律师会会长。最近,更做了香港赛马会的主席,马会是我们香港艺术发展局的布施善长,所以又遇上,我说:「Anthony,你和我都是资深律师,不如找个机会坐下来,倚老卖老,给年轻律师一些意见和启发。」Anthony灿烂地笑:「哈,希望从回望,可以找出玄机吧!」
约了他在港丽酒店的酒吧见面,酒店八十年代开张,我已是它的常客。以前,喜欢它雅致,现在,来这地方,因为它怀旧。我怕变。
和Anthony访问,第一个问题,当然是他的身世,周永健说:「我少年时候,给家里送去英国念寄宿学校,作为理科学生及足球迷,本先修读理科,但是我心好语文,所以后来转念法律。父母也担心,姐姐已经修读法律,家里不想出两个律师,最后,我还是忠于自己,坚持去念法律。」
「1979年,我在英国当了律师,有一家『international law firm』(国际律师行)招聘律师,当时律师还不是一个『国际化』的行业,于是好奇去申请,我获得聘任,并指出我是事务所第一个华人香港律师。于是,大约在1979年底,又回到我的香港老家。人生很奇妙,一个向东或向西的决定,便把生命改写。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重回这小岛,我留在伦敦,今天又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八十年代初期,香港经济步入『黄金年代』,社会充满上流机会,在外国律师行打工,始终有『别人制度』的感觉,在1982年,我成立自己的律师行。十分幸运,当时由于房屋价格比现在低,大部分专业的年轻人都比较容易置业。当期时,香港地产慢慢兴旺,大量房产买卖,成为律师行的其中一个重点业务,我姐姐的律师行擅长处理这类案件,于是在89年,我和她的事务所合并。光阴流逝,不敢相信那是三十多年的事情。数年前,我们再和一家中国内地的事务所合并,从一家只是『香港人』的律师行,变了一家『中国』的法律企业,这变化是我在1989年,未能想象的!」
周永健曾是香港律师会会长,最近,更做了香港赛马会的主席。(图片取自:香港赛马会网页)
我感慨起来:「在数码年代,事情年年变、天天变,把握每一天,与时并进,恐怕是我们要面对的现实。在香港,没有『告老归田』这回事,所以,跟着这繁忙城市团团转,是香港人未来的人生。」
Anthony接道:「未来数十年,如果『变幻』是香港的新常态,也未必是坏事,转变当然抹去旧东西,但也会带来新机会。」
我说:「不计算『大律师』(barrister),它是另外一个专门在法院打官司的行业。以『事务律师』(solicitor) 来说,我们八十年代大学毕业,许多人只能在本地律师行找到工作,那像今天,社会变化多端,于是各式各样的机会涌现。」
Anthony点头:「喜欢安稳的,可以入政府的律政司和其他部门,担任 『法律官员』(counsel),也可以考入『司法部门』(judiciary),当一名法官。」
我插嘴:「入了这些衙门工作,好处是『安稳』,坏处是也是『安稳』,工作性质差不多,工资不好也不坏,按时晋升,按时退休,和一大堆规矩共活:这些不可,那些要避免。正面来说,『平淡是福』,反面来看,便是『一入侯门』。所以走这条路,要有长线的人生准备。」
正面来说,『平淡是福』,反面来看,便是『一入侯门』。(作者提供)
Anthony说:「第二类便是去私人机构打工当『法律顾问』 (in-house lawyer),有些大企业的法律部门,比中小型的律师行还要大。」
我说:「我听到有些公司,不重视法律顾问,不懂法律的老板,每每指指点点,只要求法律顾问意见『合胃口』。更有些企业聘用法律顾问,只不过想节省聘请外面律师的费用,大小事情,都要法律顾问『一脚踢』,律师变了杂工。」
Anthony回应:「不过,做法律顾问的好处,是可以接触其他行业,例如保险、金融、跨国实业等等。同时,可以学习及兼任其他岗位,例如行政管理。」
我认同:「多了一个『行头』发展!我的一个律师好友,从法律顾问的位置,擢升为一间股票行的总裁;另一个律师,则成为娱乐集团的高层。」
Anthony说:「接着的三个出路,都是『私人执业』(private practice),分别是在三类不同背景的律师行工作:包括本地律师行、英美律师行和内地律师行。在这里,我想年轻律师了解一段由于97回归,牵动法律界的一段历史。」
「在1997年以前,只有两类人可以成为香港律师:拥有本地执业资格或英国执业资格的人士。可是回归后,如何让英国以至外地律师继续享有这权利呢?于是,港英政府在1995年更改法律,容许英国、美国及其他地区的律师行在考试后可在香港执业,因此,香港在97年的前后,多了一种律师行的『新品种』,叫做外地律师行(Registered Foreign Law Firm),外地律师经考试成为本地律师,可以办理本地法律业务。与此同时,香港的经济也产生重大变化,除了过往的贸易和地产业,银行和金融服务业异军突起,发展迅速,而这些都是海外律师行的专长。故此,以英国和美国为主的外国律师行愈开愈多,规模愈来愈大,他们瓜分了许多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的客户。」
我补充:「近十年来,内地的经济发展强劲,愈来愈多企业在香港上市或设点,故此内地的律师行也通过『外地律师』这门口,打入了香港的法律市场,分一杯羹。」
Anthony喟然:「于是,本地律师碍于种种竞争力的客观不足,大部分只能依靠一些『个人客户』(individual clients)的案件,例如离婚、买卖楼房、交通意外、遗嘱等等。这些案件,可以帮助一般市民,意义巨大,也很有价值呀;可惜它不会是一盘业务,没有可观利润,它只是一份『自雇收入』。」
本地律师碍于种种竞争力的客观不足,大部分只能依靠一些『个人客户』(individual clients) 的案件,但它没有可观利润,它只是一份『自雇收入』。(作者提供)
「第二类是『corporate clients』 (企业客户),如果年轻律师要以这类客户为对象,恐怕要下决心,磨炼自己在商业、金融等法律的skill set,打进海外律师行工作。」
我说:「在海外律师行工作,吸引是薪水高,将来跳去金融机构当法律顾问的机会也大很多。」
Anthony同意:「不过,在海外律师行工作,『加班』是平常事,于是牺牲了个人的休闲时间。还有,在这些地方工作,许多老板是外面人,香港人成为这些跨境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合伙人』,机会比较困难,到了某一年纪,可能体会到前面有一座挡着晋升的大山。」
我笑笑:「天下没有『免费午餐』,好的机会,便要『痛苦付出』;还有,一刀总有两刃,当你拥有A的馥郁,其实是失去B的甜美,听来很玄,但是,人生回盼,原来没有『自如』这回事。」
和周永健聊天,有一份莫名的亲切感,因为他说的律师姐姐Anna,便是我好同学的老师,所以,见到Anna,也叫她「师傅」,每次见到Anthony,便想起她的姐姐,想起她的律师行以前所在处,一幢只有数层很特别的小洋厦,叫「大厦行」,它已经拆掉,在皇后大道中,文华酒店的对面,现在上网找「大厦行」的照片,一幅都找不到。
在海外律师行工作,吸引是薪水高,将来跳去金融机构当法律顾问的机会也大很多。(图片取自:香港赛马会网页)
我问Anthony:「年轻人去大湾区当『素人』律师好吗?」Anthony想了一想:「真的言之过早,大湾区毕竟是内地,和香港的文化、法制、税务、规矩、取态,以至所接收到的讯息,仍有太多差异。与其年轻律师考虑大湾区,不如先找一家香港的内地律师行,打打工,站稳才看内地的发展。况且,香港现在需要法律人材,及更多优秀的年轻人来接班,『法律精神』(Rule of Law)是香港最宝贵的资产,我们要更多法律新血来延续,来把它发光发亮。」
我听了,当然心中有感,看到香港目前局势,「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我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爱香港,服务律师会的委员会多年,也服务了香港的社会半辈子,香港的Rule of Law,拔萃不凡、意义重大,它既是香港社会背后的无形体制,也是香港人生活的理念,亦可以对内地的法律发展,有所启发。法律精神不是嘴巴说出来,是要经过法律专业人士和市民大众共同实践出来的。故此,法律界需要的新人类,不光是为了赚钱,或只把「律师」是看作襟头的一个徽章,我们需要的,是愿意对法律及香港有一份道德承担,Rule of Law才不会走样,「来,有理想的年轻人,欢迎加入我们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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