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将向进行第1或第4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就销售非交易所买卖投资产品的情况,展开联合年度调查。该调查的首个汇报期为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介机构须于2021年首季提交问卷。
证监会指出,调查有助2个监管机构更清楚了解市场趋势,识别中介机构从事销售活动涉及的风险,及协调2家监管机构共同关注的范畴。
调查涵盖向个人专业投资者﹑部份法团专业投资者及非专业投资者,进行非交易所买卖投资产品销售情况。
机构专业投资者及其他法团专业投资者的交易,则不属是次调查范围。
证勘会又指出,2个监管机构日后可能会因应情况转变﹑产品发展﹑市场趋势﹑新冒起的风险及监管需要,对是项调查使用的问券内容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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