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in 香港证监会 香港证监会:就开放式基金咨询,拟容许1号牌中介作保管人 RyanBen 2019年12月25日 Leave a comment 香港证监会近日就优化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进行为期2个月咨询,公众可于明年2月20日或之前提交意见。 香港2018年引入开放式基金公司制度,香港证监会近日指出,注意到部分公司面临实际操作问题,因此将就部分调整作出咨询。证监会建议,修改《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则》,容许持1号牌中介人在符合若干规定的前提下,担任私人开放式基金的保管人。另外,建议将私人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范围扩大至涵盖贷款、及香港私人公司的股份及债权证。有关规定或可通过修订《守则》实时生效。 部分持1号牌中介人要担任开放式基金保管人的前提包括,持牌中介人不受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条件所限;若中介为持牌法团,需符合1000万元最低缴足股本及300万元速度资金最低数额的资本规定;该私人开放式基金在任何时候都是该中介人的第1类受规管活动客户;该中介必须独立于投资经理。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指出,建议优化措施旨在鼓励更多私人基金在香港成立,继而协助推进证监会将香港发展成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基金首选注册地策略。 证监会同时建议,于《证券及期货条例》引入新条文,并对《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规则》作出附带修订,以便于海外公司基金采用开放式基金结构将注册地转移至香港。此外,亦建议在《规则》中引入新规,要求开放式基金须备存实益股东登记册。 建议的优化措施将涉及修改《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则》﹑《证券及期货条例》及《证券及期货(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规则》。 版权声明:所有瑞恩资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创文章,转载须联系授权,并在文首/文末注明来源、作者、微信ID,否则我们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或公众号平台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更多香港IPO上市资讯:www.ryanbencapital.com 相关阅读 加强ESG披露遇反对声,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倡维持现状 香港证监会:明年首季推港股实名制,对科技应用保持中立态度 香港证监会将联同金管局,就中介机构销售活动进行年度调查 香港证监会:宽免2020-2021年度牌照费,涉约1.17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发出新指引,应对市场失当行为,提醒上市公司注意披露责任声明 香港证监会.雷添良:董事须为上市公司表现负责 中介机构选对了,上市就成功一半了:香港IPO上市中介团队排行榜 (2019年前三季) Author: RyanBen